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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ential of Incompleteness

essential of Incompleteness

作者: little_wang | 来源:发表于2018-12-08 13:30 被阅读0次

    《数学女孩3-哥德尔不完备定理》

    形式系统P

    常量
    • 0(零)是常量
    • f(后继数)是常量
    • ¬(非)是常量
    • ∨(逻辑或)是常量
    • ∀(任意的)是常量
    • ( (开括号)是常量
    • ) (闭括号)是常量
    变量

    变量的类型包括1,2,3......

    • 第1型变量 x1,y1,z1...是用于数的变量,将其称为第1型变量。
    • 第2型变量 x2,y2,z2...是用于数的集合的变量,将其称为第2型变量。
    • 第3型变量 x3,y3,z3...是用于数的集合的集合的变量,将其称为第3型变量。
    数项

    数项用于在形式系统P中表示数

    • 用数项0表示0
    • 用数项f0表示1
    • 用数项ff0表示2
    • 用数项fff0表示3
      ......
      我们把0,f0,ff0,fff0,... 称作数项
    符号
    • 第1型符号:我们把0,f0,ff0,.......或是 x,fx,ffx,fffx,......称为第1型符号,此处设x是第1型变量
    • 第2型符号:我们把第2型变量称为第2型符号
    • 第3型符号:我们把第3型变量称为第3型符号

    一直可以定义到第n型符号

    基本逻辑公式

    我们把呈a(b)这种形式的符号序列称为基本逻辑公式。这里假设a是第a+1型符号,b是第n型符号。
    x2(0),y2(ffx1),z3(x2) 有点类似集合与元素的意思

    逻辑公式
    • 基本逻辑公式是逻辑公式
    • 若a是逻辑公式,则¬(a) 也是逻辑公式
    • 若a和b是逻辑公式,则(a)∨(b)也是逻辑公式
    • 若a是逻辑公式且x为变量,则∀x(a)也是逻辑公式
    •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才是逻辑公式
    省略形式
    • 我们将(a)→(b) 定义为 (¬(a))∨(b)
    • 我们将(a)∧(b) 定义为 ¬((¬(a))∨(¬(b)))
    • 我们将(a)⇔(b) 定义为 ((a)→(b)) ∧((b)→(a))
    • 我们将∃x(a) 定义为 ¬(∀x(¬(a)))
      为了看起来方便,后面会省略冗长的括号
    公理
    皮亚诺公理导入形式系统P
    • 公理Ⅰ-1: \small \neg (fx_1 = 0)
    • 公理Ⅰ-2: \small (fx_1 = fy_1) \to (x_1 = y_1)
    • 公理Ⅰ-3: \small x_2(0) \land \forall x_1(x_2(x_1) \to x_2(fx_1)) \to \forall x_1(x_2(x_1))
    命题逻辑的公理导入形式系统P
    • 公理Ⅱ-1:\small p \lor p \to p
    • 公理Ⅱ-2:\small p \to p \lor q
    • 公理Ⅱ-3:\small p\lor q \to q \lor p
    • 公理Ⅱ-4:\small (p \to q) \to (r\lor p \to r \lor q)
    导入谓词逻辑的公理
    • 公理Ⅲ-1:\small \forall v(a) \to subst(a, v, c)
      注意,这里假设:
      subst(a,v,c)表示把a的所有自由的v用c代换后的逻辑公式
      c跟v是同一型的符号
      在a里,v只要是自由的,c中就没有受约束的变量
      例如:a是逻辑公式¬(x2(x1)),v是名为x1的第1型变量,c是名为f0的第1型符号(数项)此时subst(a,v,c)就是逻辑公式¬(x2(f0))

    • 公理Ⅲ-2:\small \forall v (b \lor a) \to b\lor \forall v(a)
      这里假设v是任意变量,b中不出现自由的v。
      要是b里不出现变量v,那么就不会受∀v的影响。

    集合的内涵公理
    • 公理Ⅳ:\small \exists u (\forall v(u(v) \rightleftarrows a))
      u是第n+1型变量,v是第n型变量
      a中不出现自由的u
      即:逻辑公式a,能决定集合u
    集合的外延公理
    • 公理Ⅴ:\small \forall x_1(x_2(x_1) \rightleftarrows y_2(x_1)) \to (x_2 = y_2)
      我们把这个逻辑公式,以及将该逻辑公式形式提升后的逻辑公式定为公理。形式提升指的是让符号的类型都增加相同的数。
      \small \forall x_1(x_2(x_1) \rightleftarrows y_2(x_1)) \to (x_2 = y_2)
      \small \forall x_2(x_3(x_2) \rightleftarrows y_3(x_2)) \to (x_3 = y_3)
      ......
      等等
    推理规则
    • 推理规则1:根据a和a→b,得到b
    • 推理规则2:根据a,得到∀v(a)
      此处v是任意的变量,既然没有条件的情况下都能得到a,那么即使增加任意的这个条件也能导出a。

    哥德尔数

    哥德尔数是分配给形式系统P的“符号,符号序列,符号序列的序列”的编号。
    定义基本符号的哥德尔数,我们把不大于13的奇数作为哥德尔数分配给常量:

    常量 0 f ( )
    哥德尔数 1 3 5 7 9 11 13

    把大于13的质数分配给第1型变量

    第1型变量 x1 y1 z1
    哥德尔数 17 19 23

    把大于13的质数的平方分配给第2型变量

    第2型变量 x2 y2 z2
    哥德尔数 172 192 232

    把大于13的质数的立方分配给第3型变量

    第3型变量 x3 y3 z3
    哥德尔数 173 193 233

    ⅡⅢⅣ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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