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书都是出于兴趣,广泛性阅读,什么书都看。只要能看得下去,基本上我都能抓住这本书一口气把它读完。很多书看了也就看了,很快忘记。但是有些书就不是,它会震撼你的灵魂,影响你的生活。我第一次阅读北村的《鸟》这本书就是这种感觉。
当时我刚刚大学毕业,为了生计在澳门做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特别苦闷。下班了就在阅览室里消磨时间,看报纸看杂志还有各种文学书籍。我就是在这里无意间翻到北村的。我选择书的时候都会先随便打开一页,没头没尾的读上一段。如果能吸引到我,我就继续;不能就换下一本。好奇怪,当时我看这本书竟然一下子就沉进去了,站在阅览架那里连续翻了好几页。薄薄的一个小册子,很快就看完了。刚刚看完的那几天,我的整个人的情绪状态都沉浸在这个故事里,一直走不出来。我觉得我就是故事的主人翁:康生。
鸟,是作者采用的一种象征比喻的手法,形容某类人的生存状态。是说故事的主人翁康生的。康生是一个诗人,在大学里才华爆发,抢得一个美女做老婆。可是出来社会后,他几乎无法生存。他的善良显得特别不合适宜,他农村生活的经验在城市里处处碰壁,每天只会写一些特别伤感的抒情诗,没有明显的生存能力。好几年了,我还记得作者写到这里,其中有这样的句子:我特别喜欢冰,因为它晶莹剔透特别干净。大学里明星一般的诗人在社会上变得一文不值。很快他的漂亮女友就和他的企业家同学上床了,他也迷迷糊糊地和之前崇拜他的一个女粉丝同学发生了关系。所有人若无其事一般地继续生活,只有他跳楼自杀了。他说自己就是一只鸟,灵魂飞上天空,身体变成了一滩血。
我读完这个故事特别能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那是一种纯善,爱情,信仰的坍塌。故事里面的诗人想要干净,选择了自杀,可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在营营苟苟里为稻梁谋,很少思考生命的终极意义。当时我觉得这个农村诗人就是我,他所有的感受我都有,他自杀我伤感无比。故事里面的人物当然都是杜撰的,但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是非常准确的,清晰锐利地击中我心头的某个伤口。我当然不会自杀,但通过书里面自杀的人物可以给我以生命的警醒。我到底想要什么,怎样的一生才是伟大的有终极意义的?当时澳门逼仄的巷子小路,有一个酒店的服务员,为这些问题苦恼,留下蹒跚迷茫的身影。那是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青年人的流行病。我相信不只我一个人有过这样一个过程,作家北村在写完这本书后选择了信仰基督教。
从此以后,北村这个名字算是在我生命里印下痕迹。我在网上搜索他的资料,到图书馆里找他的其他书看。这不现在又翻阅他的另外一本书:愤怒。讲的农村人李百义横闯城市的故事。他是纯文学作家,边缘化写作,一般人很少感兴趣。可是我每次阅读都很快地就能沉入他的故事里。
摘录他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吧,曾经我反复默诵:我想,爱应该是对一种对象的重要价值的确认。这种确认到一个程度就称为爱。而且这种价值有唯一性,所以爱是专一的。因此爱是真理。
爱有不同的深度,那么爱到最深的才是爱,要爱到那么深,只有舍己别无他途。因此爱是信仰。
爱肯定是不求回报的,但爱真的有回应。如果没有回应,不是我们给出的爱并不是爱,就是爱得不够深切,耶稣爱拉撒路爱得何等深切,拉撒路就要活过来。因此爱是复活。
爱得真,不但对方得到安慰,自己也得安慰,真是奇妙的事情。一个深爱着的人是大无畏的。看来人类的主要职业就是爱,要一刻不停地爱,哪一刻停下来了,那种神圣的同在就要消失,爱里没有惧怕。因此爱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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