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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物100》

《寻物100》

作者: 羽海1996 | 来源:发表于2017-02-19 08:17 被阅读0次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 上午九点四十七分 / 《寻物100》

    3,Muhle 刮胡刀

    《寻物100》

    从小只知道吉列,小时候老站在姥爷和我爸后面,看他们噌噌地刮着脸上的胡子茬。我对刮花刀的偏好由手动转变为自动,又从自动转回手动。

    手动。刚刚长出胡子茬的时候,大概是在初中那会儿,班上每个小男生的鼻子下面都有一撮儿淡淡的黑色,说是青春期的象征,我爸管我的那一撮儿叫“小黑胡”。我爸每次见我的胡子长长了,叫我去厕所搂搂我的“烂胡子”,在我看电影的印象中,好像用那种不带电的刮胡刀更帅气一点,尤其是詹姆斯邦德,。最开始买最便宜的,在7-11便利店,差不多10块钱的“大礼包”中,有三个可替换刀头,摸起来就像去某种讲座,在入场前工作人员发的纪念品环保袋,通常里面会有一款印着活动Logo的劣质圆珠笔,感觉就像那样。不管用什么刀,总是在挂胡子的时候肃然起敬,觉得自己不再是小屁孩儿,对着镜子觉得自己臭牛逼,没准再过几年就像 休·杰克曼 那样了。也会有一定几率把自己割伤,留一个小口儿在下巴上,疼。

    电动。直到去年,父母来澳大利亚,我才对电动刮胡刀产生兴趣。当时父亲在新加坡转机时逛到一部飞利浦电动刮胡刀,带给了我。这东西上有三面,各自为营,紧贴下巴,还能小范围防水。用着真舒服啊,不用再担心割伤下巴。速度快,刮得干净,续航时间长。我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去了趟成都,走的时候还剩42%的电量,在成都五天时间,每天晚上都用,回北京还剩下33%的电。看来短途旅行不需要带充电器,这样我的行囊又轻了一点点。

    手动。从自动转回手动,经历了很短的时间。今年春节,二姨送给我一把Muhle牌刮胡刀,葱青色,挺好看,握起来真舒服啊。我一直对回归本源的、纯粹的东西情有独钟,比如指针手表、带全键盘无法安装多余应用程序的黑莓手机、纸质书、手动挡汽车、Walkman、没有花纹的玻璃杯,没有线的笔记本,还有就是需要自己动手的刮胡刀。没有过多的理由,纯是喜欢。

    《寻物100》

    如今商家把所谓服务生活的器物弄得乱七八糟,加入了很多扰乱视野的多余功能。电子产品用多了,发现原本只是冲着某种产品某种独特的功能去的,过一段时间就发现两者之间竟没什么不同,功能趋近,比如能当移动电源的便携蓝牙音箱。以前对某种产品单纯的喜爱,慢慢地变成了在一堆功能趋近的“垃圾”中做取舍的思想斗争。

    人就是习惯了方便的东西,很难回头。也是哈,现在基本上是在电子产品上写一千字以上的文章,而不是用手写。

    余不一一

    羽海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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