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很多话,却在见到super L的时候,化成了一句平淡无奇但泪眼婆娑的“一路顺风”。
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认认真真的喜欢过的人,他不是最高的,不是最富有的,可是他那么有趣而豁达,知世故而不世故,有他在的地方,总不会有尴尬。
他是我的学长,教我写文章,也教我做人做事,他总是那么自来熟,给谁都留几分面子。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他的,也许是因为工作上的交流,也许是他鼓励我做好栏目,总之,我知道,每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我是开心的,和他相处的每一秒,我是自得的。
但我当然的知道,这是一段没有办法开始就要消散的情感,可是我勇敢得像个傻子,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无可奈何。
后来,学生工作结束了,我们自然也难以有机会见面,偶尔在校园里碰见,也是形色匆匆。
毕业了,终究没好意思去找他照一张合照,也不敢提起送他的事。却凑巧的,在他要离开的前一天,在校车站遇到了他,我假装没注意的别回头,想逃脱,他却大声叫出了我的名字,还是笑得那么灿烂,不知怎么地,我就红了眼眶,想哭,一个拥抱,他还是肌肉蓬发的臂膀,我不敢再多看 也不敢再多言,怕自己的泪掉下来,校车没来,千言万语化成一句,一路顺风。
那就,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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