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立案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案件最终解决结果,我们来看看以往银行存款消失案中,事件的最终解决情况:
案件一:存款离奇失踪案。
2013年,杭州联合银行因42名储户超9500万元的存款不知所踪,向当地J方报案。据调查,这些存款都转入了邱某的账户,而这些储户压根不认识邱某这人。并且这些存款,早在存入银行的当时就被转账转走了。
邱某先是与银行某内部员工冒用银行名义,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向储户承诺给予13%的贴息存款。等储户到指定窗口去存款时,银行员工趁储户不注意,以打印对账单的名义要求储户多次输入密码,但实际上员工打开的是转账界面,等储户输入密码后,这笔存款就已转入邱某的账户。
等储户资金转走后,再提出与储户签署一个六不协议,即以一年为期,存款不能提前支取、不能查询、不开通网银等协议后,再给储户出具一份存款证明,但这份存款证明事后被证实为假的。
以同样的操作手法,邱某等团伙在多家银行也进行过类似操作,邱某以拉来资金的3%作为好处费拉拢各银行员工。但没想到涉及资金越来越多后,又因邱某已经把大部分钱拿去堵债务窟窿了,导致东窗事发。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4年时间里,陆续有六家银行的储户遭遇了这类情况,涉案金额超5亿。
之后,警方将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涉事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则表示,关于不翼而飞的9505万存款中,除了已经追回的5000多万元,剩下4000多万的差额部分,银行先代为垫付给储户。因此这场案件中,杭州联合银行储户存款并没有遭受损失。
2015年11月,这场金融诈骗案主犯邱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
案例二:银行飞单事件。
2012年一位焦女士320万存款到期,在理财经理的推荐下投了一款理财产品,合同写明收益第一年11%,第二年12%。
但一年后付款期,这支理财产品却拿不出兑付利息,还涉及多家银行,多位投资人。立案调查后发现,是一家私募基金公司通过银行理财经理帮其寻找客户,并给予拉来客户总投资金额的3%为报酬。
但经查明,这家基金公司并不具备募集资金、发放贷款的资质,却非法募集了6亿资金,涉及200多名投资人。于是这家公司实控人钟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投资人焦女士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均存在过错,各判双方承担损失50%的责任。
案例三:通过第三方平台实施诈骗案。
2016年,一位李女士在朋友韦某的介绍下到某行申办借记卡并存入1000万存款,4个月后因急用钱到银行取现,却发现账户里没有钱。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处查询得知,有人伪造她的委托划款授权书,通过第三方划转平台在5天内密集转账200笔到某公司账户中,于是李女士将银行起诉到法院。
经调查,李女士与韦某曾约定,将1000万存入该银行后,就向她支付62万的高额利息。却没想到变成了我要你利息,你却要我本金,这位韦某实际上是这起诈骗案的中介,该团伙通过许诺高息的套路诈骗多地银行受害者,在套取客户个人信息后,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划转受害人存款,涉案金额过亿。
这场案件,经法院二审判决,由于李女士与银行双方确实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在储户资金安全上没有尽到保障义务,同时李女士也因高息诱惑忽略了风险防范,双方均存在过错,最终判决银行向李女士赔偿450万元及相应利息。
同时这起诈骗案嫌疑人也因涉嫌诈骗罪,于2017年被逮捕,除了判刑外,还要将诈骗金额如数吐出。而涉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因未经存款所有人明确授权,就将存款通过自身平台划转给诈骗人账户,因此判决第三方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生活中,上述案例在网络中一搜一大把,基本上每年都会冒出来一两个,且都涉及一些非阳光存款,各个案例的解决方案也大差不差,基本都是涉事各方均承担相应责任,蹲局子的蹲局子,赔钱的赔钱,受害人中贪了高息的也要把高息部分给吐出来,如遇到了案例一的银行,为安抚储户直接就把缺款补齐了,自己再慢慢找涉事方赔偿,算是非常良心的银行。
这次涉事村镇银行中,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以往的案例来说,涉事的各方机构及人员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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