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方君女朋友的眉毛生的十分好看。
方君是我哥们儿,从小穿一条裤子那种。小时候我们两家住在工厂的职工集体宿舍里,我俩天天在院子里疯跑,打架,给比我们大的孩子当马仔。方君那时候已经很有狗腿子的潜质,有个叫砖头的大孩子对他很是器重,他们小偷小摸来的零钱分给方君的总是比我多一倍。方君那时候笑的眉眼都爆了炸,如同点头哈腰的翻译官。(这是他一辈子的黑历史,所以不论后来他怎么装出一副清心寡欲性冷淡的样子我都不会信)该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妈知道我和方君不学好,就拎着晾衣杆从街头赶到巷尾把我和他胖揍了一顿。这一顿之后我俩才正八经步入正轨,规规矩矩地去家属小学上学。方君后来成绩一直比我好,最后开足马力读了个重点。逢年过节他就来我家转悠,谢谢我妈的再造之恩。
方君就是在某个没能回来给我妈拜年的寒假里认识他那个女朋友的。那时候他在他们学校的图书馆奋斗了两天一夜,两眼通红,眼下乌青,跟他视频电话差点吓死宝宝。拜了年之后他回到座位上,发现对面一个姑娘睡着了。那是除夕夜里的十二点半。据他形容,当时那姑娘是侧着头压在手臂上的,梳一个特别干净的马尾(头发全都梳上去,露了张白茫茫大脸多干净——李可爱注),露出额头和眉毛。
方君说,他看到那两撇水墨竹叶一样的眉毛,觉得就是她了。
我曾经一直觉得方君是恋脚癖,因为他老是夸我夏天光脚穿凉鞋好看。然而方君并没有因为我的脚看上我反而因为两撇眉毛就决定了女朋友的归属说明他更多还是个恋眉癖,特别严重的那种。
方君亲切地微笑着对我说,李可爱,你丫傻逼吧。什么恋脚癖,兄弟审美正常性口味正常,你就瞎编吧你。
所以我听懂他的意思是,因为一切正常才看不上我。所以我更伤心了,我一伤心就爱瞎编,他算是太了解我了。
方君的女朋友名字我至今不愿念。她肯定有一个掉书袋的父亲,家里肯定有一书柜的楚辞离骚诗三百。不过还好她姓宋,我就跟方君一样叫她宋宋。方君不止一次表达过对他岳父的崇拜,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他们在一起之后,方君有了一个新的爱好,为她画眉。看他们日常秀恩爱的微博我胃酸都要倒流了,什么画眉深浅入时无啊,什么小轩窗正梳妆啊,配上一张俩人的自拍或者什么玩意儿的。我看到这些老是有一种穷酸秀才的既视感,我能想象这俩人大早起不睡觉一个叫相公一个叫娘子,然后一溜小碎步迈到梳妆台。这画面可真笑死我了。
有一次我想在底下给他留言说小时候你老夸我脚丫子好看也没见你帮我涂指甲油啊。可还没点发送的时候觉得这么着不好,就放弃了。讲真的我对方君充满了哥们儿间的情意,那就是不怕得罪并且互相伤害。另外我能拍胸脯保证我对他没有丝毫非分之想,不然我俩假装情侣去蹭商家优惠的时候我这样的肯定把持不住。方君在我的威胁下也拍胸脯说,他对我并不是没有非分之想。因为如果他不这么说的话我就太没有面子了,我没有面子的话就要揍他。虽然他比我高大壮,可是我会哭,他就毫无办法。
我这种老是掺和进自己的叙事方式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觉得我和方君才是一对,宋宋是个强行插入的小狐狸精。这都怪我,我太自恋。可是我乐意。:)宋宋都习以为常,因为方君不止一次告诉她,别理李可爱那个神经病。本来宋宋不信,可后来她见到我以后,信了。
02
如何让宋宋相信我是个神经病这件事,不光彩也不重要,同时轻而易举。反正后来她对我说,可爱你真可爱。
你知道女孩子之间的夸奖往往带着一点自私和安慰,比如我夸你可爱,可能就是因为你长得不那么漂亮。那时候我挺坏的,38c之下全是小人之心,老是想着以牙还牙。所以我也回了她一句,你的眉毛真好看。
不明就里的方君说我夸人都没有新意。
宋宋习惯素颜。方君说他就是喜欢宋宋这种不施粉黛的女子。见到宋宋以后我确信他是在放屁。丫哪儿是喜欢素颜,丫就是喜欢宋宋这样素颜也像化了裸妆的美女。我天天素面朝天倒是真的。活了这十几二十年,我俨然一个活生生苍蝇拍,专门打方君。
方君是带宋宋回来见父母的。方君比我大两岁,到了正经谈婚论嫁的年龄。他说他爸妈对宋宋十分的满意。后来他们来我家串门,我爸妈也很满意。我爸甚至还说李可爱你看看人家姑娘是怎么当女孩子的。还说方君都打算要结婚了你连个靠谱的男朋友都没有。我听了特别生气,特别特别生气,因为好像是因为我太丑太粗糙才没人要的。
听到这话方君笑的可开心了,丝毫不逊于当年砖头给他发钱的时候。经过我十几年的观察发现这是方君的招财笑,百试百灵,果然没一会我爸就给他发了个红包。那时候我又看到一朵蘑菇云从他脸上冉冉升起。
这是方君和宋宋相爱的整整一年,他的效率总是这么惊人。过了年之后的某天夜里他们拉我吃宵夜,大鱼大肉白的啤的不要钱一样。方君这人老爱在回忆杀中虐狗,他说他感谢那个没人性的导师,把ddl放在了大年初二,不然也遇不着她。
方君除夕那天和我们打电话回来,看到对面趴着的宋宋,看到她俊秀的眉毛,心笙一荡。他想知道这个姑娘的名字,就像知道该何去何从一般迫切。宋宋在他离开之前不出现,在他回来以后像打包好的礼物放在他的对面。如果说没有命运的安排方君肯定不信。方君就是这么个罗曼蒂克的人,因为这种人有什么事情老是爱扯上命运。
而不那么浪漫的真相是,宋宋在隔壁那间只有她自己的自习室读书到疲惫难以支撑,就想随便找个有人的地方睡觉。正好方君的座位上书本电脑都是一片狼藉,杯子里的咖啡还有热气。宋宋就愉快地选择了这里。
就这样了方君还大着舌头强行浪漫,他说,这多像卡萨布兰卡啊。图书馆里那么多自习室,自习室那么多不回家的人,她却选择了我对面。
我问宋宋,你就不怕对面是个变态吗?我们学校图书馆有时候会听说有变态骚扰女孩子,都是一副衣冠楚楚背一书包的笔记课本的样子。宋宋笑的花枝乱颤,说,不会呀,我看了他的电脑桌面。
因为一个电脑桌面就可以放心地在他对面沉沉睡去,并且一口气儿到第二天早上七八点,这得是多大的心啊。就这一瞬间我觉得他俩真是绝配,而且我几乎相信那个一溜小碎步的场景已经真实发生过。同时因为这莫名其妙的半句话,我特想知道方君的电脑桌面会是个什么鬼样子。问宋宋,宋宋又不肯说了。我好奇坏了,就要走去里屋开他的电脑。
方君说夜游神你回来,我爸妈都睡了。
方君继续说。他那个夜里特别想知道对面的这个女孩是谁。这张桌子好像末日方舟的甲板,年轻的陌生男女在上面相依为命,等待黎明的白鸽返航。在此之前一切都是黑暗和吞没,他们有这样一夜同桌共枕的缘分。他特别鸡贼地在宋宋脚边放了一个不牢稳的玻璃杯,那是他唯一的喝水家伙,这里可以看出方君真的豁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宋宋醒来伸懒腰的时候就会踢倒杯子叫醒他,甚至还会因为要赔偿留下联系方式。
我才明白,方君的心眼儿都用来泡妹子了。
那天方君睡得很好,入睡时难得没有给自己加油。好像是知道外面的大水已经退潮,鸽子衔着橄榄枝回来只是一个志在必得的时间问题。他是闻着宋宋的洗发水味道睡着的。宋宋的头发干净,有茉莉的香味。方君曾经觉得这种香味太小家子气,泼皮破落户的耍赖。可是宋宋宛如洪钟大吕,把这味道勘破了。
方君说他那天做了个梦,梦里他驾一叶扁舟摇摇晃晃在海上迷路,头晕目眩中有白衣的观音将他抱在怀里,带他飞到陆地上去。那时候他感觉到一阵清凉的暖意,隐隐约约有一种踏实。
第二天他们醒来,一切都如方君的预想一样发生。他们互相交换姓名,然后各自洗漱并且一起愉快地吃了早饭,和午饭,还有晚饭。
过年的时候学校里安静得好像全世界都在这了。方君想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放假后的图书馆成全了他们。
未完待续。
初来乍到,可以叫我李可爱。虽然这个名字已经有了好多重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