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上突然流行起了跳皮筋,就是两个人将皮筋拉在身上,从低到高,另外几个人一组,只要完成了当下的任务,皮筋就会不断升高,依次升级,如果到那一步被皮筋绊到了,没有跳出来,则宣布下台,轮到刚才撑皮筋的一组来跳。就这样,以此类推,看那个组能够最后伸到最高,就算胜利。
我那时候,做这个游戏是最好的,与我水平相当的就数聂豹了,其他的同学,在选人的时候,都会争先恐后的抢着要和我们一组,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带着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直到最后的胜利在握。
在五六年级的时候,我再一次跟王会云发生了交集,那时候,我们大概有了四五岁,真是践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原理的时候,我们之间常常会发生一些类似于年轻男女打情骂俏的事情。
但是,两个人如果走得太近,往往又会适得其反,当我和王会云只见越来越熟识的时候,我们的行为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那时候,我们下午放学后,有一部分学生回家吃完饭之后,就会自发的又来学习进行学习。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起身回家。
王会云天生活泼,在我学习的时候,她经常在我身上动手动脚,以至于我不能聚精会神的看书学习,这样的动作多了之后,我就和很不耐烦,随即就会拿起钢笔,握紧之后,用力的朝着她花格子的裙子甩去,当时,我们用的钢笔还是要配合墨水瓶吸水后才能写字,不像现在只有方便,不用吸水。
我向她甩完钢笔后,她的花格子裙子上立刻出现了我钢笔甩出到纯蓝色的墨水,点在她的裙子上,马上又扩大成了一个小圆团了。
我显然已经生气了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可是,王会云却一点也不生气,仍然在那里笑得前俯后仰,第二天,下午来的时候,仍然穿着昨天被我染上墨水的那个花格子裙子,只是已经又被她洗的干干净净的了。
我们这样的互动方式一直持续了好几次,到了最后,我们又恢复了原来的好同学的关系,谁也不会和谁计较得失。
在上到六年级的时候,我又练就了一项超级武功,那就是打乒乓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定的天赋,我在学校的乒乓球比拼中,我总是能打到第一或第二的好成绩,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我的乒乓球球的水平在全校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我当时对于打乒乓的发球、扣球以及接别人的发球、扣球有着较深的研究,遇到不同的高手总是想法设法与其切磋球技,以及从他的发球方法中取其精华,这样,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基本上成为学校里乒乓球技最好的学生之一。
这或许跟我的爱好有关,当一个人非常喜欢某一件事的时候,他就会潜下心里仔细研究,慢慢琢磨,久而久之,他的水平就会呈现爆炸式的进步,完全将曾经自己的队友甩在了后面。
这让我又想起一件小事,我和哥哥在刚到煤矿学校是时候,曾经痴迷于打乒乓球。可是,我们的乒乓球拍完全出乎了你的预料,只用木板打磨一个形状类似于乒乓球拍的东西,你来我往的练习打乒乓,一打就是几个小时。
假如当时有伯乐发现我,或者父母能给我一定的支持和鼓励,说不定长大后的我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有幸为国争光。只可惜,世界上的事情没有假如;如果有的话,也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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