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9年10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Road Whee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708 70 10、ex 8708 70 99和ex 8716 90 90(TARIC编码为870870 10 80、8708 70 10 85、8708 70 99 20、8708 70 99 80、8716 90 90 95和8716 90 90 97)。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车轮制造商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European Wheel Manufacturers)代表钢制轮毂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25%产量的生产商于2019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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