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稽核的。前几天A同事核对问题时提出意见:我知道我们有这样的规定,但对方跟我沟通想这样处理,我才同意的。不能算我有问题。
如果只看结果,B同事也出现类似问题,但她是因为粗心大意处理错误。
两方双方沟同意,就不算问题?我认为这样的沟通无效。
A同事不服,跟小领导反应,是因为对方沟通过,才这样处理的。小领导回复,之前的就算了,以后还是按照规定来吧。
A同事截图小领导的回复,让我看着办。我说,沟通无效,算问题。
A同事继续不服。
我认为应该让她们双方知道,这样的沟通是无效的。
其实,大家有时候有一个误区,我们商量好的事儿就不算问题。
但事先没有搞清楚,商量的事儿这个本身是否是可以商量的。
稽核出来的问题会进行考核,会扣工资,涉及到钱的事儿都比较纠结。
我们惩罚的是粗心大意,还是对规则的随心所欲?我认为后者更值得惩罚。
前者是本身有原则底线,而后者是没有的,更容易造成大面积的错误。
其实,这次稽核发现的问题,是一个很小的问题,所以大家才无所谓吧。
我做稽核习惯了,喜欢按照标准来做事情,可是工作中哪有那么多标准哦,灵活才是工作的王道。
呜呜,也许这是我不合群的原因之一。
2018.12.7风飘啊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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