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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宣讲会(镇海大学生创业园专场),即将开讲啦!

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宣讲会(镇海大学生创业园专场),即将开讲啦!

作者: 51fb39c24012 | 来源:发表于2018-05-15 11:34 被阅读0次

《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政策宣讲会——镇海大学生创业园专场!错过上一季度的小伙伴们,这次可要抓住机会哦!最高20万元奖励等着你们~

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政策宣讲会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专场

宣讲内容

政策解读奖励标准申报流程

宣讲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

宣讲地址

镇海区蛟川街道中官路1188号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

14号楼2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老师

15158068010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大学生创业园

鄞创大学生(青年)创业园

协办单位

镇海区蛟川街道

宁波·镇海329创业社区

对政策不了解的抓紧看起来!

政策概况

01基本信息基础条件

本办法所称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是指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宁波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实际经营且带动就业满三个月。

申报类型

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其他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02申报条件第一类

对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对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总决赛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2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对总决赛中获奖项目(包含一、二、三等奖、优胜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2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参加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省级(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决赛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2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奖励。对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15万、10万元资金奖励。

3.对参加地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获奖项目(包含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

第二类

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对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3.对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4.对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

备注:上述高层次人才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出资额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第三类

对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对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宁波市天使其他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万元、100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的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20万元资金奖励。

2.对符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提出的“3511”产业体系和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聚集的9大产业,或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其他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5人、7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15万、20万元资金奖励。

还在观望中的你们赶紧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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