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港股佳源国际(02768.HK)突现断崖式暴跌,跌幅一度近九成。截至1月17日收盘,佳源国际股价收跌80.62%报2.52港元,盘中最多跌89.23%。市值直接由300多亿港元跌到60多亿港元。
1月18日,佳源国际收盘大幅反弹70%,盘中最高曾达98%,收盘价为4.6港元,市值回升到110多亿港元。
不得不深思的一个问题是,蒸发的近200亿港元市值,去了哪里?
佳源国际的暴跌只是中国民营企业生存大环境的一个映射,这次暴跌不仅令香港和内地市场的投资人大跌眼镜,更令浙江的不少民营企业家感到“恐惧”。
这次闪跌前后的过程,诸多“巧合”环环相扣,疑云丛生。
对于这场惨烈闪跌,市场上有三种流行的解释原因。串联起来看,似乎是一连串“巧合”最终触发一次黑天鹅事件。
原因一:销售榜单被指造假——因引用不同主体数据导致的乌龙事件
这一切肇始于一份“错误”的榜单。
1月2日,乐居财经发布《2018百强房企销售增幅排行榜》,由于数据采集错误,将佳源国际和佳源集团两个独立的主体混淆,造成了佳源集团2018年的销售增幅1000%多,排名榜首。
但实际上是数据采集错误。乐居引用的2017年的数据用的是香港上市的佳源国际的数据,2018年又采用了在浙江佳源集团的数据。
据了解,实际情况是佳源集团2017年销售额为508.25亿,2018年销售额为875.5亿,实际增幅72.2%。佳源国际(全称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合约销售额为103.7亿,2018年合约销售额为201.8亿元,实际增幅94.6%。
而错误的榜单中2018年引用了佳源集团的销售数据875.5亿,用作对比的2017年的数据79.2亿元只是佳源国际的数据,还有出入,实际为103.7亿元,这就导致同比增幅出现了错误的暴增。
浙江佳源集团1995年始创于浙江嘉兴,1999年走出嘉兴,2002年走出浙江,现在业务范围遍及国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杭州、青岛、威海、乌鲁木齐等130余座城市。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十年入围中国房地产开发百强企业,自2013年以来已连续六年跻身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
近几年浙江佳源集团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轨道。2016年、2017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分别是226.7亿、508.3亿、875.5亿,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5%。
两个不同主体被混淆,闹出了榜单数据报道的乌龙事件。
需要强调的是,香港上市公司佳源国际和浙江的佳源集团并无股权上的联系,但是实际控制人均为沈天晴。
右边第二位是佳源集团和佳源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沈天晴
1月2日当晚新浪乐居就把榜单更正过来,并做了简短说明,将佳源集团的排位从第一位降至25位,增幅也从1000%多降至79%。
1月7日,新浪乐居出了一个声明,再次强调在该榜单发布的当日就已经及时更正了排名,并在原榜单下面进行了备注说明。
1月17日,新浪乐居又出了一个严正声明,再次声明原《2018百强房企销售增幅排行榜》已经更正。
但这个榜单发布于暴跌前半个月,当日就已经更正,暴跌与这个榜单的关系似乎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大,但这一巧合,也为后面股票暴跌埋下隐患。
原因二:3.5亿美元债违约——实际上已如约偿还,并无违约
1月17日恰逢佳源国际3.5亿美元债到期日,由此市场将暴跌原因解读为技术性违约。
但据1月17日收盘后,上市公司佳源国际发布的公告显示,3.5亿美元票据确认已偿还全数款项,并于1月18日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声明,陈述1月17日当天已如约偿还了债务的全部本息,并无一分延迟。
暴跌当日,也恰逢佳源集团大多数管理人员去海外考察的空档期。刚好在这节点出现股票异常,时机又是“巧合”。
原因三: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爆仓——实际上并无相关公告
市场还分析,或许是上市公司某个大股东质押股票,由于流动性危机抛盘砸盘所致。
根据联交所条例,“大股东是指超过5%的持股量,如出现斩仓、减持等丧失股东权益的情况出现,凡是0.1%的变化都需要向联交所报股东权益变更表;上市公司一旦披露不为公众所知的而影响股东权益的确实消息,需尽快向联交所报告并出公告”。截至目前,佳源国际并未发布股权变动的相关公告。
此次暴跌事件究竟是“巧合”,还是蓄谋已久的做空行为?对此港股圈专业财经人士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读。他们认为佳源国际大跌极有可能是一场资本市场大鳄蓄意做空的“血案”。理由是:经查询有关信息,佳源国际的做空比率一直较高,长期超过20%,一度高达50%。而且佳源国际的市场成交额一直较小,股权较为集中,应对突发式抛盘的冗余不足。如果进行蓄意做空,那么空头提前埋伏,以香港市场允许的合法方式通过借股票的方式拿到一定筹码。结合前期通过舆论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质疑,引发关注,然后在特定时间点,上市公司归还大额美金导致资金紧张之日,释放虚假的“违约”消息,大肆抛售手中的筹码,在上市公司未及反应之前,引发恐慌,并通过下跌触发融资或抵押股票的自动平仓机制,导致“踩踏式”下跌,然后再在低位接入高位抛出需归还的股票,完成一轮血洗。
前述的做空手法因与沪深股市法律规定及大陆法律直接冲突,故在沪深股市中无法出现,但其做法却完全符合香港法律的规定,故在香港市场并不罕见。如最终证实确实系境外大鳄恶意做空,则此次事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言而喻。而在境外上市的内地企业在遭遇这场“血洗”后,也应更为慎重地了解境外市场的各项规定,其对各种运行机制保持足够的警惕。
(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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