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训《增广贤文》中记载“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以“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警喻人们要懂得感恩父母、孝养长辈。然而,至今还没有一篇科学文献或观察记录可以证明乌鸦有反哺的习性,甚至不少学者、专家声称“乌鸦反哺”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是古代文人为表达眷念父母恩情时一厢情愿地诉诸笔端。那么,古人何来乌鸦反哺的结论呢?乌鸦真的会反哺自己的父母吗?
乌鸦无疑是一种非常聪明的鸟类,其综合智力大致与家犬的智力水平相当。在体型上,乌鸦相比家犬显得娇小得多,这就要求乌鸦要比家犬有着更为复杂的脑细胞结构,特别令人惊异的是,乌鸦在除人类以外的动物界中具有独到的使用甚至制造工具达到目的的能力,它们还能够根据容器的形状准确判断所需食物的位置和体积,“乌鸦喝水”的故事反映了其思维的巧妙;还有研究发现,白嘴鸦可用石头升高一个容器内的水位,让虫子浮上来,然后吃掉。
不仅如此,乌鸦除了可以“制造工具”来完成各类任务,其在生活中还具有创新性的表现。有人还看到,生活在市区的小嘴乌鸦学会借用路上的车辆压碎坚果的方法,它们耐心等在十字路口上,注视着红绿灯;交通中断时,它们就会取回已被汽车压碎的坚果。
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据传一群乌鸦曾救了躲避在草丛中的努尔哈赤的性命。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现在的一些鸟类习性与行为的研究也发现,乌鸦因为有着敏锐的嗅觉,能够感受到腐败或死亡的气味,所以其才会被认为是不祥之鸟。记得小的时候还可以时不时看到乌鸦或听到它们的啼叫,而现在感觉乌鸦已经很少能被看见了,不知是其数量减少了,还是因为人们的不喜欢、它们躲起来了,在郊外或农村也很难见到一只它们的踪影。
“乌鸦反哺”的典故一般认为是出自《本草纲目·禽部》的记载:“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我很好奇的是,为什么一则传了数百年或近千年的成语典故,到了现在有科学家说“乌鸦反哺”尚无科学根据,迄今为止,人们还没能发现自然界中哪种动物有反哺的现象,乌鸦也不例外。这难道是《本草纲目》或其他古书误记了或乱写的?
乌鸦反哺被传了几百年,会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吗?还是来看看一些关于“乌鸦反哺”故事的典籍考证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乌,孝鸟也。乌雏反哺其母。”
又曰:“神鸟也,谓日中之禽”。
古诗词或文句还有不少以“乌鸟私情”等相类似的表述来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的。出处有:
晋·李密《陈情表》:“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编者按:李密孝子情怀,感人肺腑,千古传颂。)
唐·白居易《谢官状》:“乌鸟私情,得尽欢於展养;犬马微力,誓効死以酬恩。”(编者按:白居易以孝顺来比喻自己的忠恕。)
宋·苏辙《次韵宋构朝请归守彭城》 诗:“马驰未觉西南远,乌哺何辞日夜飞。”(编者按:描写苏辙辞归省亲的紧迫心情,跃然诗间。)
再加上上面提到的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禽部》中对乌鸦反哺这一现象记载。大家注意,以上引述的文句中有“乌”、“乌鸟”、“慈乌”等词语,其是否同是乌鸦之意,抑或它们是否为同一种习性的鸟类,因作者未具备相关从古文字中考据鸟类名称的能力,故虽抱有一丝疑问,但无法为大家详细解读。如读者朋友中有人能解答“乌鸦”、“乌鸟”、“慈乌”等表述的具体含义是否有异同,麻烦在评论区里帮忙分享出来或与大家讨论,至为感谢!
乌鸦真的会反哺老去的母亲吗?目前,没有权威的学术机构或专家在野外捕捉到这一镜头。不过鸟类学家曾观察到,乌鸦作为一种群居的社会性鸟类,在鸦群中,有些新成年的乌鸦会帮助其他成年乌鸦哺育幼雏。在新成年乌鸦喂哺雏鸟的时候,年老乌鸦吃到食物的偶然巧合也并非不可能。不仅是鸦科,鸟类中的翠鸟科、蜂虎科、林戴胜科、鹪鹩亚科、知更雀亚科等均有巢中帮手为正在繁殖的双亲家庭出力。由此可见,“乌鸦反哺”不见得是小乌鸦在孝养双亲,很有可能是哥哥、姐姐在帮乌鸦父母喂养弟弟、妹妹。
最新一项研究显示,一些鸟儿在其族群面临“巢寄生”鸟类的侵占压力时,会选择自己不繁衍后代,而致力于保护其近亲的鸟巢不受侵占。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机构研究人员在新一期美国《科学》杂志上报告说,约9%的鸟类中存在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现象。它们为什么这样做让人好奇,研究人员分析发现,具有这种特点的鸟类在地理分布上与一些“巢寄生”鸟类的分布高度相关。
巢寄生是指将卵产在其他种的鸟巢中。“巢寄生”是某些鸟类将卵产在其他鸟的巢中,由其他鸟(义亲)代为孵化和育雏的一种特殊的繁殖行为。依据英文维基,某些昆虫也有巢寄生行为。鸟类中最典型的要属大杜鹃了,大杜鹃无固定配偶,也不自己营巢和孵卵,而是将卵产于其他鸟类巢中,由这些鸟替它带孵带育。对于被寄生的宿主来说,它们常会失去整窝自己的幼鸟。有些杜鹃会选择寄生于鸦科鸟的鸟巢中,比如四声杜鹃非常喜欢把灰喜鹊(鸦科的中型鸟类)当作寄主,在中国南方广泛分布的噪鹃也会巢寄生乌鸦、喜鹊和红嘴蓝鹊等的鸟巢中。
为了降低被“剥削”的几率,宿主鸟类大量群居在一起,比一对夫妻自我防卫的成功率高很多。其中有些鸟儿就主动承担起了抵御外敌的重任,为此放弃了自己生育的机会。不过,由于它们帮助的多为近亲,其自身基因也能通过这些近亲的下一代传承下去,这种策略被称为“合作繁殖”。
喜鹊、乌鸦等不惧猛禽,却可能为别人孵育了孩子。也许正因此,古人得出了“乌鸦反哺”的结论。另外,成功寄生在乌鸦巢穴中的杜鹃个头比乌鸦大,不仔细看的话,古人把噪鹃误认为“乌鸦父母”也不是没有可能。还有群居的鸦类,在自己已经吃饱的情况下,会将多余的食物分享给同类,甚至不介意同类从自己嘴中抢去食物。也许古人正巧看到饱食的乌鸦将食物分享给同类,便误以为是在反哺。
诚然,我们知道科学研究是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探索与发现,虽说至目前为止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乌鸦反哺”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这种行为的科学解释方法。但古人当时可能是想通过“乌鸦反哺”的故事来教导人们要眷念父母的恩情,或者通过动物之间的自救、自助等行为来表现重情重义的思想等,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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