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马书1:31-32
ἀσυνθέτους,这个就是经文中“背约的”的希腊文原文,意思简单明了,就是“没有信用的、不负责任的”。而没有信用,不守信用,在上帝的眼里是一种很严重的恶,一种当死的罪。因此,我们肯定是不能从“实利主义”的角度去探讨守信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和某地因一个历史试题引发的利弊争议还是有些许区别的。
想起妻子的一个故事,妻子粤籍人士,2012年大学毕业后想留在广东发展。但因为在大学期间曾到过上海一家公司实习并且当初口头承诺毕业后也会去此公司实习至少半年。于是她为了信守这个口头的承诺不得不暂时放弃在广东的发展机会而北上上海。当然,妻子来到上海原计划待完半年就回广东,谁知掉进了我这个大坑里,被我用无数“阴谋诡计”骗到手之后只能甘心乐意地长留在了上海。此是后话,不过看来信守承诺还是有大大的利益的,这当然是我的一种变相自夸了。
因此认识的第二年我们就迈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婚礼当天,最重要的部分其实也和承诺有关,一份盟约的订立,双方都在上帝,在众人的面前互相发誓,无论对方健康或疾病,贫穷或富有,年轻或衰老,都要爱对方一辈子。婚姻这七年下来,期间确实也偶有争吵不快,但细细回想,经历了很多的起起伏伏,进而辗转折腾来到新加坡,我们也确实努力同时喜乐地信守了婚礼时的承诺。因而此刻,不仅没有经历到婚姻中所谓“七年之痒”的危机,反倒是一日新似一日,互相间多了一份坦诚之上的深入甜蜜。
当然信守承诺有时候确实会付出代价,像自己为了回应上帝的呼召,也算是履行要奉献给上帝的承诺,自然会有在物质上以及心灵上所付出的诸多代价,当然这倒是不需一一细说。因为和所得的喜乐和来自上帝的悦纳相比,这些确实是微乎其微的了。
圣经中回应呼召的先知和领袖比比皆是,亚伯拉罕、摩西、以赛亚、阿摩斯、保罗……他们不也都是为了信守和上帝之间的承诺而付上了极大的代价,甚至生命吗?不过“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而那对“荣美的家乡”的渴慕,确实让他们轻看在世上的一切代价了。
这又让我想起现实中的一个事情,35年前,有两个国家签了一个联合声明,是针对某个地方的一个声明。而且这个声明在联合国有备案,且具备法律效力并受国际监督的。当初C方也承诺说会遵守协议承诺,至少半个世纪不会变的。不过转眼瞬息,23年弹指一挥,突然我们就听C方的人说,这个是一份过时的历史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了。当然,这事不能在这里详述,只是觉得,出尔反尔,总是不好的,即使短期内能给违反协议的一方带来他所需要的利益,可毕竟上帝都看在眼里,众人也都看在眼里啊。这个“狼来了”的故事,总是不会次次奏效的。
信守也好,不信守也罢,这其中,真不是一种利益考量,无论是家庭婚姻,还是国家交往。因为“背约的”乃是上帝所恨恶的,这确实无关乎“利弊之争”。
主啊,愿我们在你眼前,都成为那个单纯、信守承诺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