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遇到任何觉得可以说的事都想给另外一个差不多异性讲,但是都会考虑下该怎么讲的话,那么多半就喜欢了。
任何大事小事没事都想跟ta分享,很想融入ta的世界。
此为喜欢,但是方式也有不对,毕竟两个人终究是两个人,都要有彼此的人格和尊严,所以喜欢虽好,可不要过分噢!
借助酒精的力量,我不止一次让那个异性无言以对,所以我也很内疚,但是酒精真的让我抑制不住喜欢的力量。
这也难怪有些人说喜欢就去追吧,都不会想万一追不到咋办,毕竟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不容易。大概也是在某种壮胆后才留下的豪言壮语吧。
喜欢一个人,不要贸然去追,一旦开始行动了就不容易收手的。
我以前念书的时候,非常喜欢一个异性,ta是我同班同学,有一次聚餐我很腼腆的问了一下ta有没有对象,当我知道是没有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都会记住ta了,不可能忘记,只是埋在心底不愿提及,毕竟没有成为我的另一半。
面对喜欢的时候,如果是某个东西,那倒无妨任意追逐,但是遇见一个心动的人,千万要控制自己,不要一喝酒就表白。
人都是有感情的,要彼此尊重,不能肆意而为,毕竟在你拥有爱情的时候,你就不是小孩子了,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担当。
所以有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么一句歌词-注定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虽然还会有遇见喜欢的人,但是曾经喜欢过的总是不会忘记的,说自己忘记了的,不过是自己骗自己亦或者还是小孩子不懂什么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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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为我酒后胡言乱语,切勿对号入座,我只是个盲僧!
关于喜欢,我少讲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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