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就是加强诉源治理,建立畅通和规范的诉求实现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诉讼请求、利益协调、权益保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法治精神,紧密结合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形成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是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枫桥经验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要更好的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就要做好以下几点:1、坚持党的领导。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扬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治生态文明、全面依法法治等等,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3、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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