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一部值得一看再看、再看三看的自传体小说,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讲述一名法国未成年女孩在法国殖民地——越南西贡邂逅华人富二代的故事。
说这部小说“值得”的第一个因素是:它仿佛一部披着小说外衣的诗集。
“我已经老了”——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就让人不禁驻足,屏住呼吸凝神侧耳。对,仅此第一句,让我犹如初涉一片老林,抬脚便先踩着一块干枯的树皮,啪嗒一声后,岁月沉淀下来的固有的感召气息便扑面而来。
往下读,又是一句令人忍不住反复咀嚼的句子:“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听听,这种包含沧桑的话语,岂是我们这些愣头青们说得出来的?可女主角却说:“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另外诸如“时间一到,就非走不可”“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等句子,都是很美的存在——美的文字跟丝袜美腿一样,均令我这个色鬼难以把持。杜拉斯固然写得很好,可也足可见翻译大师王道乾老先生的功力深厚。
可以得见,这部小说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作者拿筛子过滤了的,字里行间总透着让人不得不驻足思考的神奇魔力。这部小说的短句颇多,它们仿佛是已经切好了的一小块一小块牛排,我毫不费劲便可心安理得地品尝。
当然,如果我们只是囿于文字本身,那可就太傻太天真了。小说所陈述的昔日情人和情事本身才是灵魂所在。以我愚见:《情人》的最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不流俗,它没有为读者们描绘无上美好或者过度悲痛的结局。反而,这对异国情人从相遇的那天起,便演绎着残破不堪的情事,阻塞却不突兀。如男主角“一面哭,一面做着那件事”,每每读到这句,我总不厚道地发笑,笑过之后又泛起淡淡的忧伤。
《情人》把爱情描绘的很真实、很人类,它让我们更确切地明白:真实的爱情可以是残破不堪的,可以是绚丽多彩的,可以是扭捏无奈的,但绝对不可能是纯粹的,是的,绝对。食欲和性欲都比爱情纯粹一万倍。
在第一次读这部小说前,我已率先观赏过小说的同名电影了——那时我还是处男——梁家辉和珍·马琪精彩的演绎,加之内容的丰满,总之也是很值得观赏的电影。不过强烈建议处男处女莫看,反正你看也看不真切。不好意思扯远了,以九牛二虎十头猪之力强行拉回。
小说《情人》绝对是一部值得仔细品读的佳作——我这种不绝对的人此番似乎写了几个“绝对”了,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万分。毕竟,小说描述的是“情人”,却又有许多非“情人”的描述,它们看似不太相干,却又千丝万缕地缠绕着。
曾经少不更事的愣头青们——比如我——以为爱情应该剥离于生活,纯粹地绽放或枯萎。当岁月不期而来才发现:爱情不仅依附着生活,甚至依附着人生,至于依附的姿态如何,又人各有异。而近一百年前的十五岁法国小妹妹,却早已在懵懂中了然。
文/若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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