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爱情,不是贪求橘子汽水味的甜,不是沉溺在俗套情话里的自我催眠,不是我牵你的手与你寻章摘句谈论风月。那是小孩子时的梦想,我痴傻地以为爱情就等于幸福。是因为,我想要你。我要你的伤疤刻在我的骨头里。我要你的支离破碎,我要你的痛苦,我要你的哀嚎,我要你所有的脆弱和阴霾,用你的晦涩燃尽我的眉眼吧!我找到了你,我的生命就完整了。从此或生或死我们都纠缠在一起。我毁了你,你也毁了我。融为太一。在毁灭中重生。
如果你也喜欢猴西,如果你也迷恋烟草点燃那一刹那呛人落泪的烟雾,如果你愿意用骨节分明的手拂过我的后颈,如果你笑起来的时候撩动了我的心弦,如果你也会为天边的云霞驻足,那好,那很好。
当有人说她“想太多时”,我总想脱口而出,不是她想太多,是你想太少罢了。
我最喜欢走在宿舍前那条小山坡的路上,潮潮的水汽混着风扑面而来,抬眼就看到怪松和远处教堂的灯火,雾蒙蒙的江面还带着一丝诡秘,和我脑中数不清的缜密心思不谋而合。
一切往处皆是归处,一切归处俱是寂寞空城。
死亡的欲望已不是那么强烈了,可以说是被活下去的欲望占了上风。对权力,金钱,爱的渴望,我也就是这样俗气。不愿意比那些走到人生后半程的人离死亡更近,更何况那些人中还有我想长相与伴的。那么就活下去吧。
超想大哭一场,咖啡因流淌在我的血液里,像鸩毒,贪图我的灵魄。一刹那觉得万事万物空空荡荡,只有撩动的睫毛轻轻扇着这份安逸,醒着吗,或睡着。酥软的吗,困倦的。也许明日我就会忘记这一切,也许,也行。
我反悔了,死去多好,看自己的灵魂静静流淌在身体之外的感觉,想被解剖刀剖开,我的肌体,我的胡言乱语。
我是水中的镜子,是马戏师吞吐的火焰,是腐败奶酪上残存的怪异的香甜。
你愿意过来吗?
Welcome to my dark side.
研究显示,今天全世界所有女性的基因都可以追溯回9.9万年到14.8万年前的一位旧石器时代女性身上,她被人类学家命名为“线粒体夏娃”。你能想象吗?你我短暂的生命里,承载着这个物种百万年来的演变密码。
啊最终我们都是在一场场无疾而终的爱里死亡。
我想这没什么,我本就享受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片白月光,表面阳光开朗的人,那里可能卑微阴鸷,那是每个人最特别的心尖上的人。我所谓温柔,也不过是因为寂寞才与人产生联系罢了,因此他人并无亏欠。
真奇怪,遇到你之前我每天都在想着怎么死,遇到你之后,我每天想的是如何活得更好一些。
我对一些人的短暂而怪异的迷恋,是否来自我的自恋呢,或者说是否是自我的认同感投射在他们身上以个人特质体现?我尚不知道答案,事实上,我觉得对“我”的研究,可能靠我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进行下去的。不过,既然如此,何不在迷恋期的时候主动远离,做好本分工作?当然这是建立在自恋假说的基础上。
突然之间,我顿悟了,迷恋的不是那个人,而是半生不熟的状态,那种暧昧。因为未知,不知道她会做什么反应,也不在乎,所以和她说什么都不用谨小慎微地考量。想明白了这些,迷雾全散去了。果然我谁也不爱,迷恋也只是逃避的手段罢了。而生气嫉妒,不过是因为潜意识里将假想的这个人当做私有物,发现那个人有更珍视的事物,幻想就破灭了,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样想想也觉得有趣,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我们还会相处很久很久,却不是朋友,也不是恋人,一直隔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在孤单的小世界里,爱与不爱都很简单。
确认关系前的每一次交谈都是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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