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我喜欢在街道上走一走,而不是喜欢开车。想去哪里全靠腿的步步移动,如果很远的话就坐公共交通。以亲身经验来说似乎开车时在思考的事情都显得过快了,何况还不安全,非常不建议。也可能有的人开车就是开车、走路就是走路,自然因人而异,前述仅仅是我的个人情况。
记忆里儿时的淘气时光中尤其是小男孩儿们,调皮捣蛋是家常便饭。与打架、上房、劫更小孩子的钱等等恶习相比我更喜欢做的事儿是偷,那让我觉得更有技术感更刺激(注:偷窃是违法行为,不可模仿),而不太喜欢像打架这种十分直接的活动。昔日与今时不同,治安和一般行为规范都不够健全,环境远不如今天好。当然,小孩子能偷的东西无非是些零食、玩具、文具等小物件,幸运的是我从未被抓到过,这些店家时过境迁自然现在也没了踪影。尽管今天凡事都更加规范,无形中把人在各个方面都框的死死的并视为应该,但我依然保留一些意见,一些人在某种意义上应该保留些许动物野性的本质。
走在人山人海的城市里,满眼看到的都是自然本所没有的,以及这些人工产品带来的衍生收获和烦恼,(至少)城市人口要消耗一生在这里追逐和争取,直到死才能停下来。但并不想过多总结规律或感悟甚至批判,姑且算某种客观描述。我们已经是脱离了自然又在自然中生活的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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