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微信朋友圈失联很久的人,前几天忽然撩了我一下,很急切地邀请我午餐,很急切,但是不热情。
回想起这个人,从今年过年以后便在我的社交圈里进入到了失联状态,任我怎么撩也不回应。虽然她很真诚地解释,说这是因为手机坏了信号不好,我一笑而过地相信。
有时候不计较真伪的信任,至少可以让自己愉快一些,谁和谁之间,没有几层窗户纸呢?何必执着地追问一个究竟。
要说我们两人的交情,其实没有那么深。
前几年,勉勉强强算是上下级,我是她的主面试官,初见面她给我留下的印象便是,有些小想法,略幼稚。其实面试她的时候,我已经在酝酿离职,当时的所有面试都是在寻找接班人而已。
后来没过多久,她也离职了。在新公司生完孩子后,我们基于一个巧合的机会,再次联系。这次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她是我的准客户,我已经转行销售。
我一直很欣赏勇于挑战权威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平均每天两三个面试的时候,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在短短的半小时时间内,她一次又一次试图把交流的主动权拿回到自己的手里,对于我施加给她的压力,并没有太多的技巧去化解,索性硬碰硬。
所以,当她这次在我的社交网络中失联,我便知道这就是她的拒绝,只是还没有想好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拒绝我提供给她的交易。
一个忽然失联的“准客户”又忽然冒了出来,并且十分急切地想请我吃饭,我绝对不会想到她要主动把交易完成,她一定是想还我一个人情,因为我曾经请她喝过一次价格不菲的咖啡。
在我们两个人掺杂了交易期望成分的几次交往中,她认为我的付出最终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内疚了,面对面的午餐,她很真诚地说“感到很内疚”。
但是,说内疚着实有点矫情,这无非就是她觉得欠了我的人情,越早还掉越安全。
也许有人会说我这是小人之心,人与人之间并不全如我说的这般斤斤计较。的确,人与人之间不全是这样的。可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宁愿欠钱,也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因为欠钱多少明码标价,欠拖人情后,如同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不知道为了这个人情债,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销售这个工作果然很“洗练”人生观。说好听点就是你看待人性的视角变得更圆滑,同时更宽容;说粗俗一点,就是脸皮愈发厚了。拒绝人、被人拒绝,从行为学的角度上来讲,就是一个沟通动作,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讲,就是一种偿付。说简单点,沟通的动作只能在双方之间产生,谁欠了谁的,全是副产品,你情我愿。
还钱?心甘情愿则以,耍赖还有法律来维权。
还人情?全靠自觉,然而是不是涌上心头的患得患失的“内疚感”,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如影相随。
所以说,为了抹去自己如芒在心的内疚感,最好是把人情也明码标价,用看得见的付出,换一个你懂我懂的安心。
毕竟,大部分人都是讲道理的文明人。
说到底都是交易惹的祸,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已经没有谁能够逃脱交易和被交易的命运,你自己的一切和你周围的一切,有什么是不能去交易的?不过,可千万别把这里所说的交易,理解成买卖,这两者之间明明不是划等号的。
还是回到我的这顿午餐吧,我们相谈甚欢,她豪爽热情地点了一桌子我们两人明显无法“光盘”的食物,我真诚地告诉她完全不用内疚,“这很正常,你们全家的考虑都是我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亚当斯密当年用《国富论》告诉大家,正常的商业本质是为了盈利,所以正常的社会交往本质是利己的;又用《道德情操论》告诉大家,社会的文明走向,始终是朝我超越本我,社会道德规范约束着我们别啥都个人利益至上。
不违反道德不伤害他人利益的利己主义,有助于平衡内心,是否有助于和谐社会?我就不太敢说了……
想起前阵子热的不要不要的《人民的名义》,离婚不离家的“贤伉俪”高育良和吴惠芬,典型的、精致的利己主义,明眼人都一眼看出他们在相爱相杀,内心的安宁靠的是对方的救赎。谁欠谁的?谁说的清。
你对谁内疚,自己心里清楚;你靠谁救赎?也只有你自己知道。至于做出来的行为是利己还是利他的?忽然想起那句话——莫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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