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的身体与自己的灵魂之间是自洽的,作为基因的表达,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衡的。身体与灵魂之间相互可以满足各自的欲望,饿了就去觅食,渴了就去喝水,累了就休息,有了性欲就去找配偶,去繁殖后代,有了危险就逃避,逃不掉就战斗。身体对灵魂,灵魂对身体,相互之间没什么可抱怨的。灵魂与身体之间是相对平衡的状态。
但是人却不同,随着灵魂的觉醒,人类觉醒的自我意识与自体之间不再是一个自恰的平衡关系,因为灵魂的觉醒在本质上就是对原初灵魂存在状态的否定和质疑。人有了智慧以后,自我意识理性的意识到了与他一体的生物本体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由于必须“寄居”(注意这个概念对生物本体的否定)在生物本体中,所以我也不能永生。这种差距使人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痛苦。由理性的自我意识对永生的本能追求与生物本体生命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所引发的精神痛苦,形成了人终其一生挥之不去的心灵痛苦。
在一定意义上,宗教的智慧原罪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它只强调了智慧产生后负面的一面,而有意无意的忽略了智慧产生后积极的一面。客观的讲,人类因为灵魂的觉醒——智慧和理性的产生——导致的心灵痛苦不是人的原罪,人类因智慧的产生而受益匪浅,但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而人必须承受由此带来的的心灵痛苦就成了人之为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所以人虽然都有趋乐避苦的本能,但是一个人如果想要以智慧的状态活着,就必须有勇气直面由智慧引发的心灵痛苦。在今天“吃苦”这个概念早已不仅是指肉体上的操劳与忍耐,在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吃苦”更多的是指在一个人耐受心灵痛苦的能力,它表现为一个人在内心彷徨、无助、焦虑、绝望和无意义感的重压下依然维持内心的基本平衡,依然保持稳定的情绪和清明的自我意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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