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六十平左右的房间,搬进来的时候,有三个向阳的窗,屋里亮堂堂,便非常感动,如今快两年了,五百天之中除了晾衣服的时候,看过几次阳光?原来都不重要了,现在才发现的。最初入住的几日,荡然四壁,留恋的自然只是阳光。然后,墙壁不再像当初光滑了,像一块磨老了的皮肤,有些给家具擦成一道道白色斑纹,这时候,房间的四壁才属于自己。
如今要搬走了,看满室的凌乱杂物,才惊觉,已经那么多了,两年内逐样逐样从外面买回来搬上楼的,每一袋要走多少级楼梯才到达。所以说,阳光并不那么重要,在这里安置下来,不经意堆放起来的各种箱子、拖鞋、厕纸才重要。虽然因为过分细碎又拾掇得不够系统,搬了多少次还剩下一个烂摊子。但这样也好,每个纸盒子每张过期无用的单据都是我在这里生活过的证据,怎么能轻易的连根拔起?
新屋有簇新的味道,旧地有故旧的气味。在夏天,一间住久了的房间。紧闭窗门,主人回来后,踏熟了的地板和床上四件套自然会发出异样的气味,龌龊而充满人气,然只在初开大门的一剎那,身体衣服带外面世界陌生的味道才比对出来,坐久了,便与之同化了,无知觉,无臭无味,无动于衷。
据说狗的一切起居行动都以气味为依归。而人只依重一双眼,所以好色。有一天假如我们都瞎了,所有感情都只好寄放在气味之中。这是我住过的地方,这是我家人朋友情人的气味,永远忠实。
因为连指头都不大可靠。皮肤会日渐衰老褶皱,像一幅被椅背划出道道印记的墙。
工作两年多,拿到一套离市区挺远的公租房。我一直在翘首等待这即将到手的房子,盼星星盼月亮,两个月里设想了无数种情形,全是幸福的。偷窥了好几次,像贼似的在附近打转。我知道,自己一旦住进去,再也不用毫无归属感的看房东脸色。我异常兴奋,拿到钥匙的当天就想搬进去住。什么朝向,什么装修,什么家具,什么这个那个,都顾不上了,我早已迫不及待,先住进去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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