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些年,我在外地认识了一个朋友,交往很好,彼时,朋友的生意刚刚起步,资金周转挺困难。
有次,他找我借钱,我当时混得还可以,便借了一些。他说要写借条,我随便挥一挥手,罢了罢了。
之后,他因生意时好时坏,又不断向我借了几次,加起来倒不算多,也就几万块钱吧。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又傻实在的性格,我也没有让他写借条。
有次回老家,不经意间跟父母说起此事,父母都嫌我借钱太多,我当时并不以为意,认为人都有难处,能帮一把是一把,就当耳旁风一样放过去了。
父母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提醒我以后多留个心眼,借钱的事儿尽量别再去碰。
后来,我因工作调动离开了朋友所在的地方,又没有急用钱的关节,便放下了,他爱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吧。
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接二连三碰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急需用钱,问他要,他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相对比较好的一点是,他承认确实欠了我钱,也表示一定会还,自己绝不是赖账的人。
期间,吵过几次,我打算让他还三分之二,剩下的就不要了。可他愣是不愿意,觉得这是瞧不起他。
而今,这几万块钱,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他一分钱都没有还我。
这个时候,我不禁想起了爹娘之前跟我说过的话,悔不当初,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2
我记得,父母那一代人的借钱观念还真不是这样子的。
小的时候,大约是八十年代吧,那时候村里的人们对于借钱这事儿看得特别重要,每每借了钱,就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想方设法地赶紧还上。否则,让人家堵在年根子底下,会显得特别难为情,一个人的名声也就毁了。
我之所以肯借给别人钱,也是源于幼时的一桩旧事。
在那个风雨如晦的革命年代,父母都属于“地反富右”的四类分子,因为受到大人的牵连,他俩结婚后,没有人愿意跟他们多来往。
有次,因为家里有急事,父亲跑遍了村里几乎所有熟识的人家去借钱,但大家都说没有。其实,有一部分人确实是有的,只不过是看我家特别穷,怕我们还不起。
最终,爹爹在一个伯伯家里借到了,就二十块钱,真的就二十块钱。
因为这二十块钱,我好好记住了这个人的名字,他叫五元。一个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却是我这辈子都值得感谢的人。
长大以后,我有了出息,每次见到他时,都特别尊敬他,而且会递给他我特意留给他自己抽的好烟。
这种感受,没穷过的人当真无法体会。
3
可到现在,形势又反了过来,有次在酒席上对此事发牢骚,一位关系不错的大哥劝我想开点,说现在的人就这样——站着借钱,跪着讨债。
有次,他在饭店吃饭,听到隔壁桌上一帮人在那里胡吹海侃,恰巧就提到了借钱这回事儿。
一个乐滋滋地说,“我借了哥们一万块钱,到现在还没还呢!”另一个不屑一顾地说,“你那算啥,我都弄了好几万,还钱?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还有一个自鸣得意地说,“你俩都歇一歇,我弄了一哥们十好几万呢,当真是人傻钱多,自己凭本事借的钱凭啥还你,哈哈哈……”
一桌的人听到这个算是达到了高潮,一个个都夸那人有本事,厉害极了!
听完之后,我在一边感叹,都什么人啊,什么世道啊,都拿着坑蒙拐骗当本事!
那大哥劝我道,现在的社会,一切都向“钱”看,谁把钱弄到手谁就有本事,有谁在乎你这钱是怎么来的?
4
有一阵子,妈妈住院,大家知道的,在医院里,那钱跟纸没什么分别,我也因此手头紧得很,便又去找他,让他没多有少地给弄一点。
他倒也承认这回事儿,可就是推脱手底下没钱,又是一分未给。
我无奈,一点法子没有,总不能把他杀了煮来吃。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父母当时对我说的话,真的是尽量,或者说绝对不可以将钱借给别人。这些都是他们过来人的亲身经验,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后来,我看到一个知名作者分析为什么借钱的人不愿意还钱,感觉他说的很有道理,这里面的的确确有一个被称作“损失厌恶”的效应。
什么是损失厌恶效应呢?损失厌恶是指人们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认为损失更加令他们难以忍受。同量的损失带来的负效用为同量收益的正效用的2.5倍。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朋友借了你一万块钱,且他心怀不轨地认为这是赚了一万块,如果他要还你,那么他就会想当然地以为自己赔掉了两万五。
也就是基于这种心理,借钱的“朋友”会对还钱有着极强的抵触性。
5
有天,我陪着妈妈出去散步,不知怎么又说起借钱还钱这回事儿来。
她说,这种事儿一点也稀罕,前些年,对门老徐因为儿子娶媳妇借了后邻阿霞五千块钱,到现在都没还呢。
后邻阿霞平时日子过得抠抠搜搜,又碍于邻里面子不好提及,对门老徐却整天大鱼大肉地吃,完全不想着还钱这回事儿。
有次,老徐拾了一袋子的蝉蜕,卖了一千多块钱。后邻阿霞知道了,赶紧追着去问,以为能够看到回头子儿。
哪知道,阿霞被老徐一口呛回来:“你问这干啥?卖多少钱干你什么事儿!”阿霞反倒被弄得不好意思,仿佛自己欠了人家好多钱似的。
娘跟我说,我姥爷活着的时候,大约六七十年代吧,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俗话——“世上人多君子少,借时喜来还时恼”。由此可见,自古借钱讨债就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6
不过,这世间的东西,冥冥之中总有定数,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再强求,也不会得到,或者说即便得到了,你也守不住。
就比如我认识的一个哥们,特别实在,实在得都有些傻了,陆陆续续借给了同事十几万块钱。
这还不止,到最后竟然想拿着房产证抵押,继续借给同事钱,若不是被他老婆及时发现,估计现在一家人都露宿街头了。
不过,人在做,天在看,凡事都不可以做得太过。
那个借钱的人才三十几岁就得了一种很不好的病,天天靠透析维持着,如今瘦地都不成样子了,借来的钱自然全都买了药。
上面所说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如果你不信,非要考验人性的话,你可以借钱给别人试一试,我想你收获更多的是只能是无奈和追悔。
记住,恨一个人,你向他借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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