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点了挑战日更,其实这两天一直在看书,上班空了就看,回家抽点空就看。一本很早很早以前看过的武侠小说《玉娇龙》,也是因为要写书评才找来看的。
以前看到,十几岁的时候,家里有很多书。都是我那个上过高中的老爸从各路淘来的。纸张发黄发旧,一股霉味,有的还生了小虫子,但是那些书却是我喜欢上文学的启蒙老师。
那时候我偷偷的带到学校上自习课偷看,还被老师当场抓住,为了赎回那本被没收的小说,我交了一封血书做交换,保证以后改过。
可惜光写尊敬的老师外加两个冒号,我就扎了自已好几针才写完。下面不低于二十字的正文,我好像动用了五根手指的血量。哎!那时扎自已一针的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不得而知。
血书要想写得顺畅,洋洋洒洒,你得咬破手指才行,我哪下的去口啊!所谓十指连心。我只能用皮筋将一根手指匝起来,捆的发胀发紫,将血液都赶到手指头上,然后一针下去。
出来了,出来了,挤啊挤啊!刚划了个横,血就不继续冒了,没办法,还得再挤,就跟挤牙膏似的。
如今想来那时候是多爱看书啊,现在却怎么也看不进去了。心境不同了,一般的书再也吸引不了那颗早已被世俗侵蚀的心。
但为了提升写作水平,为了写好书评,我还是要把以前上学那会喜欢看课外书的痴迷劲找回来让自已爱上看书,只有输入才有源头输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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