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他/人
复工在即,必须保证安全有序。在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企业如何强化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复工前后疫情隐患?街道辖区各单位如何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小蚂蚁为你解疑答惑。
企业复工总体原则
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企业不得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可以提前复工的企业
1、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2、从事日常必需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3、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类企业。/p>
4、春节期间未停工连续生产的企业。该类企业可维持值班生产状态,但不得扩大复工。
提前复工该如何申请
(一)提前复工企业向所属镇(街道)、园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复工申请书;
2、复工承诺书;
3、营业执照;
4、供货合同或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证明文件(仅限与防疫物资生产相关的企业);
5、复工人员情况表;
6、企业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等。
(二)镇(街道)、园区初审
1、镇(街道)、园区对企业是否属于提前复工范围、提供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验。
2、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盖政府章后上报区指挥部。
(三)区指挥部审核
区指挥部安排企业防控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现场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及意见报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复工。
企业复工后,需安排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要求职工佩戴口罩。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提倡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外出,做好开窗通风、消毒。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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