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身体中萌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一任它成长,相信到了它的时候会破茧成蝶。
或者它是童年的失落,或者它是记忆中被蜜蜂蛰同学的鼓鼓的腮帮,或许是记忆犹深的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孩子们磕磕绊绊的英语朗读,让我回到了青涩的初高中。徐淑萍老师严厉的面孔,她流利而清亮的英文朗诵,携取了我的心。苦学英语,发誓英语成为我的金饭碗。
只可惜,没有铸成金碗,差点丢了身家性命。
这个过程是苦涩的。一个人的蜕变,在短笛无腔信口吹的童趣中走到家里,听到母亲无助的哀啼,到田间去割猪草,用猪草的红粉当腮红,将自己化妆成新娘。
不是诗人,却在普希金的诗里猜想自己的老伴。
可惜,那个用诗句骗婚的人一句话把人打进冷宫,我想去一趟昆明。
或者,走得更远些。当然,千万不能是天堂。
因为还有很多的事没做,小的才十岁。
往好处想。想去征服一座城。把文章推上坡子街。那天晚上。我问大女儿,坡子街怎么得名?女儿笑而不答,暗藏玄机。
是想去征服那座城呢。
都春天了,马上都元宵节了。不想这么冷,风呼呼的,据说还会有雨,那这个元宵节怎么闹呢?
思绪有点乱。《春儿》在看我,卢老说学习我的文,书文在哪儿呢?惭愧!《春儿》的故事,两孩子的约定呢?《姐妹诗集》呢?
我的上帝呵!都交给你了,我阿门了!感谢神恩!梦回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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