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的,看了几个新闻,心情十分不好。
第一个新闻,说得是一位全职太太张女士。
这位张女士是个热心肠,用电动车接送自己家孩子上下学之余,义务搭载邻居孩子两年半。两个孩子成了好朋友,两家大人相处和谐,其乐融融,一派岁月静好。
但如此美好的一切,因为一件突发事件而戛然终止。
一日,张女士在接送孩子路途中,邻居家孩子意外从车后座跌落,导致受伤,送到医院治疗后,花费了七千余元。然后,邻居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看完不胜唏嘘!
义务帮忙,长达两年半,一直相处和谐,孩子出问题了就把帮助自己多年的邻居告上法庭——这受伤孩子的一家人,是多么冷血、自私啊!
而随后法院的判决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大跌眼镜:
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需赔偿邻居一家人7000元,即认为过错全在张女士一方,孩子受伤的花费,张女士全包!而孩子家长,明知张女士骑车搭载两个孩子危险却放任不良后果发生的责任却丝毫没有追究!
第二个新闻:
四川攀枝花一位老人在台阶行走时不慎摔倒,手脚抽搐,情况十分危急。周围人只是观看,竟无人敢上前搀扶。
……
两件新闻无意中连在一起看完,让人感觉心中犹如打翻了厨房调料瓶,酸苦辣咸,啥味都有。
愤懑之余,又想起了当年举国闻名的“彭宇案”。
那案子造成的后果,我想尽人皆知吧!
那句著名的“你没有撞她,为什么扶她?”的质问,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引发舆论风暴。事后,有公众断言,彭宇案后,“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如今,这个“张女士义务帮忙接送孩子却被邻居告上法庭”的案件,如果按照一审法官的判决——即张女士全责,那么我想,社会上即将又会有一大批“只扫自己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人和事出现!
好在,本案中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后,做出二审判决,认为张女士违规载人实属不当,但邻居放任自家孩子乘坐违规电动车也难逃责任,因此,各有处罚。
判决最后着重说明,张女士义务帮助邻居多年,为人热情,乐于助人,为维护良好社会氛围做出了贡献,从道德层面来讲,这些行为和做法值得褒扬和提倡。
终于看到比较通人性的判决了!立马,感觉心中块垒顿消!
——这才是既合情又合理、既能彰显司法公正又能造就良好社会效果的判决,让人不由得心服口服!
而随后,“老人跌倒无人敢扶”事件也有了后续报道:现场有多人打了报警电话,警察来到现场迅速施救,老人身体无大恙,后独自离去。
是啊,我们相信人心,还没有冷!
或许,一些不合理判案造成的不良后果短期内还难以消除,甚至,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类似的“扶人反被讹”案,一时让人愤懑不已!
但是,物极必反,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对待这样“讹人”案件,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要避免原先那种“讹人者”只要道歉就能过关的办案方式,要对实施不良行为者加大处罚力度,让他们“讹人”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他们的收益。
简言之,只有从法制层面,制定更加公正合理的规则或法律条文,才能更加有效的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及社会风气的好转!
请相信吧,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和我们一样,在盼望着一切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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