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写信,就得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常识,没有什么错的。
可还真有。关乎隐私?是,但不止。
人人都有隐私,我们常因隐私而悲欢离合,依隐私而划分敌我。可日常生活中,人们又似乎不太在乎个人信息,尤其是隐私,刷红包,刷二维码,刷指纹,刷脸,签名,签字,签到,都很少想到隐私二字,更少想到隐私背后的利和害。
尤其是署名,签名的时候,挥笔一写,写下大名,似写出了一个崭新的自己。现在是,人想出名,猪想壮。不想扬名万里?
真有人说:不想。还真有,且不少。舒婷,从不接受采访;终南山,日益多有隐士;
可写信时,总得写下自己的大名吧。
也不一定。因为是行善,不留名。因为是刺恶,不必名。因为是选举,不计名。因为是诬告,不敢留名。因为是情书,有爱称。因为是广告,有美名。因为是马大哈,忘了写。因为是神经不精神,不知病……
可我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在信末认认真真、工工整整地署上自己的大名。结果?结果是违规、犯法。
不是网名、笔名、假名、艺名、代名、小名。
是真的。真人,真名。一字不少,一笔不差,一点不误。
但是真的,真违规。
只因,这是在考试,作文要求书信体。我在写一封慰问信。写完后,落上真名。
写真名,不都是绝对的真对。真没有绝对的真正的公正而正确。
真是:真犯法来法更真,真假相生情更真。
生活中考试何其多也!往往还没有标准答案。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一精神,践行起来,有时就得非更名改姓不可。
隐私于私利,公利,公正正义,自是很庄重,不可视轻。这确实一直是一条铁律、真理。
写什么是重要,但给谁写更重新,而首要的是谁在写:自己当时的身份。
自知者明。能巧借东风,明确身份,扮演好向往已久的理想主角,身处C位,开疆拓土,激扬文字创出新天地,实为难得。
自胜者强。能借此良机与天地,化镣铐为利器为道具,活用规矩画出自己最美的方与圆。有法规之铠甲,我战士自可纵横驰骋闯,过关斩将,称王称霸。踩在巨人肩膀成为新巨人,穿着大家公认的“名鞋”,走出大家认可的自己之路。
知人者智。借对方之身之名,借美文之美之术,将心比,比方,比较,比衬,天涯比邻,比出大美文。
真心比拼,诚心交心,一心为文,岂会犯规丢了分伤了心?
一名之误,全篇皆失,满场白拼。
作文已得零分,教训可望满分,未来定能增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