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日上午,由海南省普治办、海南省司法厅、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普治办等单位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广场活动在海口市明珠广场举行。
活动安排了来自海口市市直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河南金博大(海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思斯律师作为代表参与了该法治宣传活动。律师代表为广大市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宣传宪法知识,深化群众宪法意识。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金博大(海口)律所副主任肖思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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