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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和广告

策划 和广告

作者: 萧牧寒 | 来源:发表于2014-12-24 23:33 被阅读202次

             今天在简书中看到一篇文章“在这个时代,做广告真是越来越难了”,突然间引起了自己对于广告和策划的一些思考,自己的上一份工作是在广告公司做客户执行兼营销策划这一块,但是自己更多的工作是在执行对接这一块在策划方面学习到的东西很少,所以最终选择了离职。

             在这里结合所看到的那一片文章和最近这些日子自己面试的经历总结一下自己对广告和策划的一些思考。

            上一次在一家公司里面面试,面试总监提到一个问题:你认为广告的本质是什么,策划又是什么,策划和广告之间有什么关系?

            1、广告的本质是什么?

            广告的本质应该是信息的传播、信息传播的本质是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和好奇。

            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让人们知道有这么一个品牌,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能够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够想起他。广告他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拉升品牌销量的附属品,能够决定一个产品是否会被人购买的,应该是这个产本身的属性诸如外观设计,性价比等。

            所以在思考广告内容创意内容的时候应该思考这个内容怎么样能够引起更好的传播,而不是思考这个广告怎么样能够更好的介绍我们产品的诸多卖点和优势,消费者每天接触到这样类型的广告太多,根本不能够在脑海中形成记忆度更别说起到传播的。

            广告和产品销售的关系就如行军打仗中激励士气的战鼓号角与士兵的关系。

            如果将产品的销售比作是行军打仗的话,那么产品和销售应该是组成这只军队的行军人员,广告是战场上用来激励士兵作战时期的战鼓和号角。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哪一场战争是靠行军音乐获胜的。

             广告只能引起消费者的感知,关注和好奇,产品最终的销售由产品本身的属性所决定。广告只有完成了传播上的任务,才能够为销售加分。

             广告的传播应该按照信息传播的价值标准来进行传播。

            信息传播的价值标准: 

            独特性:可以轻易的被消费者感知到的质的不同。

             直观性:可以直接被表达出来或者消费者可以直接观察到。

             单纯性:只有一个卖点或者说叫做只有一个述求点。

             广告的传播应该的传播应该符合信息传播价值标准。(今天晚上先写到这里,明天晚上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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