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毛姆的小说时后没有太记住书的内容,但显然这次他的这篇随笔让我更加喜欢一些,也让我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趣的人。
每个作家对于的每一部作品背后都有他的故事,而这本书就是更多的讲述那些背后的故事。
对于全篇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狄更斯的故事,这位大名鼎鼎的作家的作品可算是赫赫有名了吧,比如《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读完他的故事,让我对这位作家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这种情感有种类似于愤怒的情绪在其中,主要还是因为他真的太渣了!他对自己的妻子、孩子以及妻妹的态度方面,让我实在不敢恭维。最无法理解的是,书中说的狄更斯对于小说的态度是为了名利和金钱,听起来特别势利,仔细想想,却也不是什么大的过错,每个人做的一些事都抱有自己的目的,谁说文人的事一定会是风雅的呢?不过狄更斯的书我基本还没有接触过,也许在未来还会接触一下吧,至少当下,我还是不太能够接受这样的一位作家的作品。
毛姆是真的热爱阅读的,并且会广泛的阅读,他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一种阅读方式,他在文中也写出了。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偏好和方式,他的方式也不一定适用于每个人,所以我也应该试着找寻自己的阅读方式,让阅读变成一件更有趣的事情才行。
读书并不应该是一件任务,如果我们将其当作一种任务、一种不得不做的事情,这不仅会让阅读的效果大打折扣,也不能让我们真正融入其中,有所感悟。当然,阅读的过程也应该是有趣的,之前我总是逼迫自己读一些别人推荐的书,好像读完之后我就会变得不一样了,后来发现我不但没有变得有所不同,反而因为我没有兴趣,而很快的就将书中的内容遗忘了,甚至没有把书看完。
我逐渐想明白了,阅读本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那么在选择阅读什么书籍的时候也完全可以依着自己的喜好来,那些所谓的一看书就犯困啊这些情况,不过是对书的本身不感兴趣罢了。
不喜欢,就不用去读。
回归到这本书的本身,我觉得毛姆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从他的言语中就可以透露出这样的讯息,文字是表达性格的一种方式。我觉得所有在阅读开始之前,还是先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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