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经常和小区里的小朋友们一起玩,一起打乒乓球,羽毛球,有时候我也和他们一起玩。打乒乓球的规则是,5个球为准,胜者为王继续当庄,输了的就要换下一位上了。结果儿子输了的时候就会说这个不算,还来一个,其他小伙伴不乐意了。看到这种情况,我告诉儿子,游戏规则是对游戏的过程中定的一个规矩,每一个参与者试先应该知晓,在游戏的过程中大家都需要遵守。否则,大家都按自己的想法来就活动就很难继续,大家也会不欢而散。
游戏有游戏的规则,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国家有国家的法律,游戏规则我们需要共同遵守,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心情或者觉得更有利于自己而随意更改或者违反。
有些规则是某一方单方面制定的,比如公司规定,有些是双方共同制定的,比如合同类。合同是很明确也很有限的一个规则,双方需要共同遵守,若有违反需与对方商议解决或者给付一定的补偿。
但是很多霸王条款也是存在于合同中,或者有的一方任意更改约定,也就是违反规则而重新单方面制定条款。这种情况社会上大有存在,不过很多人对此表现出宽容或者说无条件接受。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人觉得更改条款或者规则,是无需告知对方,觉得做所谓了。
今天带儿子来游泳馆游泳,因为是买了一张次卡,所以直接到前台报卡号打票就可以。和往常一样,给儿子打了一张票,然后朝游泳池走去,走到入口,一位阿姨坐在那里收小票。她说需要两张票,我告诉阿姨我不游,只是看护小孩。阿姨说没票不能进,我表示很疑惑,因为上周末带孩子来大人都没有收费的。阿姨说必须给,5元。钱是不多,但我跟阿姨说,你们这临时变政策并没有提前告知客户,因为我们的联系方式游泳馆都有存档的。这是一个年轻的工作人员来了,他态度非常强烈,我跟他讲明我是5月买了50次的卡,已经来游了两次了,而且之前都没有收陪护费。他说我们公司改革,之前不收,6月起要收了。
我表示不理解,如果我是临时按次买卡,我可以接受这个说法。但是作为买了50次的次卡,突然增出这个一个规定,作为客户我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虽然你是改革,但是这是收客户的钱,这是一个双方共同达成的问题。我可以出,但是这需要说明,且客户接受。小伙子脾气非常之大,好像如果我不出去就要把我强行拉出去。这个时候另外来了一个工作人员,态度较为缓和,最终达成今天暂时不给的说法。这不是5元的钱的事,5元钱也就一杯水的钱,消费得起。但是商家单方面临时加价,而且在原有的消费卡上,说白了就是隐形消费。
哎,离开泳馆时我去跟前台交流了一下,她们的口才一流,理由也是很多。就在我和前台交流的过程中,我看到有人持卡来打票,听到我跟前台交流,她说,我也是买的几十次的卡,还是叫我买票。不过她们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从众心态,才有这么多没有规则的现象。如果大家都这么漠视规则,不知道这个社会以后会怎么样?呵呵,感觉想多了哈。
最后我表示和人争吵真的好烦,哈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