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介绍:
甲:内陆A省青年才俊,从业十年,A省史上最佳成绩取得者
乙:京城新秀,从业七年,功力深厚,全国众多高手的陪练
丙:A省人,从业九年(主业四年),菜鸟一枚
丁:B省人,九零后,名师高徒
乙:甲,你还听什么课呢?你也可以给我们讲一讲了呀!
甲:难得出来放松一下,不要上去砸场子了吧。现在很多都已经忘记了,原来在山上封闭学习训练的时候,是巅峰状态,那时候真的有一种无所不知的感觉,所有的知识点、疑难杂症、观点理论,都可以信手拈来。当时可以对任何问题当场对答如流,现在被问到问题,经常有点不自信,会告诉提问的人我考虑一下,明天告诉你。
丙:材料是发的还是自己准备的?
甲:都是自己准备的,而且也都是自己整理的,到了那个阶段,只愿意看自己整理的,别人的东西嫌弃,不爱看。我们当时想做分工,三个人分别整理一部分,整理出提纲,然后另两个人提问题补充。后来发现这样不行,材料不是自己看过的,没有感性认识,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效率不高。所以,材料必须自己看,自己整理,先有感性认识,然后再有理性认识。
丙:当时在山上你们主要看什么呢?
甲:《参考》《指南》,解释和配套说明,最后张。必须是这个顺序,如果顺序反了,会被他带到坑里去。张的很多观点与现行的规定都是矛盾的,在解释出来之前,他的理论有先行的作用,但解释出来之后,就得遵照解释,他的很多观点不对。我是收集齐了《参考》的第一期到最后一期,很多是到孔夫子旧书网上买了,有几期因为卖的人不单卖,所以不得不重复买,总共花了三千多块钱。《参考》的前面那些已经过时了,看不看没有很大关系,但从70期开始都是必须看的。解释出来之后我们会马上收藏,然后过两个月左右,一般就会出配套的说明和适用。我们发现,很多解释出来之前,《参考》上都有相关判例,这些判例在解释出来之前就已经这样判了,这种案例的说理、论证很精彩,很有价值。
乙:和你一批的杜(大咖赵的硕士学生,大咖范的博士学生)最近准备出两本书,已经与法律出版社谈好了。他说当时在比赛期间,担心成绩不好,于是对《参考》里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了整理,也算是一个成果。
甲:知道,当时我在C市(沿海某发达城市)与某跟班学习了半年,听说过他,他们是一届的。
丁:杜平实比较低调,比他早的赵好像更高调一些。
丙:我很喜欢赵的,他水平很高,而且很幽默。
甲:我从09年开始,除了华东区那次辩论赛没去,几乎每次比赛我都去了。经常参加的好处就是对各种题型和模式都适应了。我们那一次的模式还是很新颖的,很多人不适应,但我还还好。
丙:那也算是身经百战了,天道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
乙:平实在单位能看得进书吗,都是晚上回去看?我现在两个孩子,天天跟着。
甲:在单位也可以看的,我现在每天上午看一个小时,这次也带了一本赵(前述才俊,网红,畅销书作者)的书。看书会有瘾的。看解释也很有意思,当一个解释出来,弥补了现行体系的漏洞,或者与你已经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打架的时候,就会促使你去思考,为什么会这样规定?我发现最近的扫黑除恶解释,就对非法拘禁的时间做出了规定,以往只是对个别罪名有24小时的要求,这次明确了12小时,而且可以3乘以4。
丁:偶像,加一个!
甲:好的。
乙:(向丁)你快集齐了吧?
丁:是的,集齐了十个,就可以召唤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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