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1.伤者马某为金通公司胶管生产车间硬芯班橡胶成型工。
2.其主要工作是把钢丝编织包胶后、单根长度50m的胶管管体依次送入牵引机,进行后续缠水布作业。
2018年5月7日12时40分,马某将胶管管体送入牵引机作业时,违反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两根胶管前端抵后端、依次进行入牵引机”的规定,在前根胶管(Φ38m)尚未完全通过牵引机时,将后根胶管(Φ19mm)搭在其后端拖移,导致两根胶管管体同时并行进入牵引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马某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在两根胶管同时并行进入牵引机时,拖拽Φ19mm胶管未松手,右手被带入牵引机,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马某违反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两根胶管前端抵后端、依次进行入牵引机”的作业要求,将后面的胶管叠放在放在前面的胶管上,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班组安全管理不到位,班前会安全工作要求和当班安全注意事项不明确,作业过程风险评估不全面,未能预判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金通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有效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对人体手部可能随胶管进入牵引机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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