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月亮与六便士》
阅读这本书是种享受,享受那种一气呵成的感觉,仿佛是在听故事一样,人与书融为一体。当今天把这本书看完后,我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脑子是空白的,口中喃喃着斯特里克兰,斯特里克兰……
我觉得毛姆是天才,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我不知道怎么写我的读后感,总有种矫揉造作的感觉,文笔干涩不流畅,无法把我的想法表达出来。
我是分两个阶段来看的,刚好是书情节分段的部分。前半部分,我的天,我觉得自己和那个荷兰胖子好像啊,我可怜他,同情他,因为我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样的,每每把自己过于“展现”在别人面前,记吃不记打,似乎毫无自尊。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我没有这样强大的心脏。但是我喜欢这个胖子,真正的好人,热情善良。斯特里克兰是和胖子完全相反的人。不一样的人,但作者对二者都是肯定得,普通人和天才都是肯定得。在这其中,更寄予了作者对天才的宽容。天才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不幸,被魔鬼付生的人他们需要更多的爱与宽容。
斯特里克兰的后半生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择,也许不能这么说,他根本完全不在乎也就说不上选择了。也许他在大多数文明中都是不道德的,像个疯子,但是他伟大,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他画画不为钱不为名,他只是想画画,画出他内心的灵性和冲动,他画出来了,然后“烧掉”,真正地蔑视一切。他只有他的内心世界,其余的他什么都不在乎,这样的人他是伟大的,虽然在文明世界中带有一定的残忍,但对天才宽容再多都是不为过的。
还有什么是幸福和快乐呢?斯特里克兰和那个医生难道是傻子吗,只以为是的人才是傻子吧,幸福必须是名与利吗?内心的宁静与满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这些普通人对幸福的定义都太狭窄了。
爱情是个最愚蠢不过的东西了,比那更蠢的是女人,男人,绝大多数男人是对的,爱情和一般的事情一样,绝没有比哪一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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