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于壬寅年伏月十一敬告岳兄
敬扣金安。
以餍余口腹之欲,故深思熟虑,延岳兄明日共膳,其故有三:
居室无趣,四方白壁,食样已尽,欲犒劳余。
若与同窗食于外,食尽,无所丰食,故若吾同用宴,此乃良择也,勿失良 机,既可食丰宴,又可外娱。余钱囊不必羞涩也,此乃甚重之因。
补诞辰之聚。
余每辄见他者于外食鲜,略有慕羡之意,然余非饭桶也。
食,不可缺也;乐,不可少也。适此阳和方启,万物生辉之际,吾二人素有兄弟之谊,若明日得暇,请务必拔冗出席,余略备薄酒,倍感欢欣,乞劳动玉趾,共小酌,万勿推却。
以余兄之才,是以憾蜀山之威,而凌巢湖之浩。余会贤兄几人,而交庸者众千,皆不如兄,故而兄之大义常长余志,兄之大爱亦使余感怀涕零。
若不得暇,则罢,余欲启计划乙。贵兄莫感忸怩羞惭,古人云:“兄与余之情,亦如钟期之与伯牙,管夷吾之与鲍叔。是以皮肉相连而胜手足之情矣。”此微事也,不足挂齿。
若兄应,则明时日共商榷。
惟愿兄重申鲲鹏鸿鹄之志,终志图南;展望天地日月之光,辉映万丈。
慧敏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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