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爽约的国家版高考改革方案,赶着新学年开学的时间节点匆匆而来,恭候已久的浙江版方案旋即应声落地。通览浙江方案,可圈可点的当属“选择权”。
苏格兰公投留在英国;克里米亚公投离开乌克兰。不问结果,有权选择就好!在一个出生前需要计生许可,出生后就有户籍限制的先天失缺选择权的境域里,高考新政释放了些许选择权,虽然是微乎其微的一种恩赐,但仍然应当额手称庆,尤其是让下一代公民获得选择机会,拥有选择权,进而尊重选择权,这委实是值得庆幸的!
先来看学生的选择权。
方案设置了四种高考模式: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这被称作学生进入高校的多通道选择。这些通道,普高学生选择余地并不大;对于职高、中专、技校的学生稍有意义,特别是“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对职高生很有诱惑力。但是在多地高职院校早已实行“注册入学”的背景下,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只不过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自怜情结。
对参加统一高考招生的学生来说,面临科目选考: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这里包含两方面的选择权:学科组合选择权、考试机会选择权。
学科组合7选3,会有35种组合,学生的选择范围很大,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力来展示自己的强项,比如理科优秀的学生,可以选物理领衔的组合;爱好文科的学生,可以避开理化的弱项。当然要引导学生不能太过功利,但是实际上功利不可避免。比如说首选技术,技术是一门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相对孤立的学科,爱玩电脑理科不好的学生容易学好它;次选生物,比较物理化学,知识容量相对少一些;三选文科某一科,死记硬背下功夫。这样文理兼容,应对高校录取要求面也比较广。不仅如此,还会有某种投机的选择,极端地说,当三科选定,其余四科做战略性放弃,甚至选择不考,干脆不要高中文凭,甚至可以因此提前结束高中生活考入大学。遍查整个方案,未见不许如此的条文,“法无禁即可为”。
考试机会选择。两次考试成绩选优,所选科目集中学习,学完就考,这是当下优势;艰难的学科延后考试,就有心理或智力优势;每次考试,竞争对手不同,这里存在一种博弈,善于选择者,要洞察此间玄机。比如说有可能到高三,其他学科都考完了,只剩下语文数学两科,读书会很没劲,把比较难的物理放到高三第一学期来考,在全科开考的情况下,与高一、高二的学生一起考,就会尽显优势。如果学生能够在中学阶段学会这种把握“时机”的能力,功莫大焉。
还有录取选择。录取不分批次,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本科不分批次,中等成绩的学生可能会有更好的机会。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可同时报考多所高校,并可能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考生从中自主选择一所,增加了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愿景,只可惜目前仅止于高职院校!
附带提一句,2017届学生的选择权是增加了,但是此前两届学生,如果要复读,学考选科考试怎么弄,目前没有明确方案可据。
再来看中学的选择权。
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已经不再向社会发布高考成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学升学竞争的压力;高考新政又取消了一本二本的分界,很大程度上给中学松了绑。这就为中学走出应试教育的泥潭铺设了一条路,虽然是一条小小的田塍——中国教育现状,一考尚在,竞争难免。终究,中学获得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机会,是因循守旧还是顺势而为?
中学如果围绕学生的选择权做足文章,可以激活一潭死水。最彻底的做法是,一方面,取消行政班建制,实行完全自由选科走班;另一方面,学生自主选择教师,对教师接收学生的人数,上可封顶,下不保底。封顶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不保底,可以让教师“落选”;根据学生选科人数多少确定教师薪酬,既遵从了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又省却了繁琐而并不科学的考核程序,圆满地解决了教师业绩考核的老大难问题。这样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学要设立专业的学业指导机构,要组织广大教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并且要与家长交流沟通,对学生做好学业、职业规划指导,学业指导教师还要兼顾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在取消行政班建制,实行完全自由选科走班的情况下,死水是激活了,但松散结构的学生如同壶口瀑布,万流激荡,如何从无序到有序,是对中学日常管理的真正考验!
事实上,中学现有的办学条件对学生选课的限制很大,首先是教室空间不足,自由走班腾挪余地不大,其次是自由选科将带来不同学科教师富余或不足的突出矛盾,公办学校短时间内不大有办法解决。因此很多学校可能会走这样的路:将学生选科作同类项合并,组成新的行政班,然后补遗解决其他问题;选科而不选师。这可能是眼下比较稳健的办法。
历史机遇:谁能给学生提供真正的全开放自由选科,谁就能获得学生和家长的格外青睐;并且为学校注入勃勃生机。民办学校拥有灵活的机制,理所当然应该敏捷地把握住这样的天赐良机!
最后看高校的选择权。
高考新政赋予高校的选择权是:高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选择不同考试招生模式;确定是按专业类还是按专业招生录取;高校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招生要求,包括选考科目范围、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等;在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对于高校来说,这些权利要不要在两可之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反而是平添了一些麻烦,比如根据专业需要,确定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提前两年提供给考生选择。并且自主招生反而受到了制约,上海方案中,高校的自主招生时间放到高考之后,以高考成绩为申请依据,“北约”、“华约”、“同盟”三大联考没有再存在的意义。浙江方案,三位一体招生几近儿戏,劳民伤财,高校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只能招到中不溜秋的学生,兴趣也并不大。倒是录取不分一本、二本批次,对于非重点本科院校,可能会多一些招到好学生的机会。高职提前招生,学生可以在多所高校中选择,学生与高校之间可以双向选择,这才是高校招生本来应该有的鲜活场景。
于是牵连出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高校招生本来就是高校的事。按什么标准,用什么方法,招什么样的学生,都是高校自己的事情。然而在政府办学的背景下,酝酿了数年的高考新政,赐予了民众可怜兮兮的一点选择权,居然还值得庆幸。还可追问的是:高考方案本身该由谁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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