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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和三毛都是在异域写出了人间大美

李娟和三毛都是在异域写出了人间大美

作者: 彼岸晓吾_5c83 | 来源:发表于2023-04-07 21:08 被阅读0次

    李娟和三毛都是离开家乡去了远方,远方的生活不同于故乡,两个女人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有一颗敏感温暖的心。在当地人看来,原本司空见惯的生活,在她俩的笔下,却变成了赏心悦目的纪实散文故事,抚慰着人们的心灵,给读者带来欢愉和动力。

    昆德拉也是一位离开了故土的作家,从捷克到法国后,他思念故乡,朋友以及他的同事,但是他的写作展现出的却是一种“轻逸”,一种把生命的沉重化为文字的轻盈。

    我不知道李娟是否读过昆德拉的作品,我相信她是读过的,但是李娟的聪明在于她不屑于表现出来,她很少写书评,她集中自己所有的精力和心血,用心描绘出沙漠的一草一木,一呼一吸。

    比如“河边洗衣服的时光”里面的一段话:“在河边一个人待着,时间长了,就终于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人会说白花花的日头了,原来它真是白的!真的,世界只有呈现白的质地时,才能达到极度热烈的氛围,极度强烈的宁静。这种强烈,是人的眼睛、耳朵,以及最轻微的碰触都无力承受的。我们经常见到的那种阳光,只能把人照黑,但这样的太阳,却像是在把人往白里照,越照越透明似的,直到你被照得消失了为止……那种阳光,它的炽热是在你经验中的现实感觉之外的炽热。河水是冰冷的,空气也凉幽幽的,只要是有阴影的地方就有寒气飕飕飕地蹿着……可是,那阳光却在这清凉的整个世界之上,无动于衷地强烈炽热着……更像是幻觉中的炽热。它让人突然间就不能认识自己了,不能承受自己了。”

    “越照越透明似的,直到你被照得消失了为止”多么意味深长富有哲学的意味!到河边洗衣服去,河水冰凉,太阳火热,这两样矛盾的东西激活了李娟的想象力,像喷薄而出的火山,独特的语言汩汩流淌,充满激情,携带着问题,让人眼前一亮。

    一个当地人,从出生起就被这种沙漠的太阳照习惯了,在他的意识里,太阳就该是这样的,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但是在四川长大的李娟,对这种太阳格外敏感,加上她的文学天赋迫切地需要冲出来表达,于是有了沙漠的故事。

    假如李娟一直生活在四川,我相信她也会写作,也会写外婆,母亲,但是不会像她写沙漠的故事那么吸引人。异域风光,异域风情永远是作家笔下最为激动人心的东西,也是作家特有的标签。

    说到这里,想起玛克丽特杜拉斯,她写过不少作品,但是让她登上顶峰的是“情人”,故事发生在越南,一个法国女孩爱上了一个支那的男人,立刻给故事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让人忍不住想看下去。异域故事“情人”是杜拉斯最成功的作品。

    回来说三毛,她从台北跑到西班牙,遇到了小七岁的大胡子荷西,他俩的爱情已经是很好的故事,但是三毛觉得不够,又跑到撒哈拉沙漠,写起了当地人的生活,而这生活和三毛息息相关,也是纪实故事,同样文笔轻松,偶尔调皮,浩瀚的沙漠孕育了更多的故事,因此,撒哈拉沙漠成就了三毛。

    从“中国饭店”到“哭泣的骆驼”三毛写的沙漠故事一发不可收,那些年三毛的书非常畅销,之所以如此畅销,一方面是因为三毛笔下的撒哈拉沙漠充满了神秘和诗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自己在异国他乡的生活和情感,让读者们感同身受。

    而且,三毛的文字非常朴实自然,没有任何华丽的修饰,让人感觉非常亲切和真实,充满温情和哲理,值得每个人去品味和感悟。

    这么多年过去,今天再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仿佛又回到年轻时,依旧被她的故事所吸引,那个军曹,最后留在了沙漠里,他刚把弟弟的遗体送回国,自己却为了救敌人的孩子,被地雷炸死了。

    故事简单,却很真诚,讲故事的语气和方式特别合口味,无论怎么读,都像夏夜的风铃,听得到微风送来的美好。

    在三毛笔下,岁月在令人欲死的炎热下粘了起来,缓慢而无奈的日子,除了使人懒散和疲倦之外,竟对什么都迷迷糊糊的提不起劲,心里空洞地熬着汗渍渍的日子。

    最后,细细品味和比较这两位写沙漠的女作家,感觉她俩都是因为走进了沙漠而成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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