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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常见法律问题解析(收藏版)

创业公司常见法律问题解析(收藏版)

作者: 精一学社 | 来源:发表于2015-03-03 11:56 被阅读1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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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融资

    很多公司靠着第一桶金就开始了风风火火的创业历程。对绝大多数公司来说,融资过程必不可少。想象一下,一家千万人民币利润的公司仍然呼喊着要去融资,你就知道融资是否重要了。具体来说,融资对于公司背书、招聘员工,VC,以及和政府打交道都是有帮助的。所以,如果你想把公司做大,融资就得提上日程。

    融美元还是人民币?

    融资就要涉及融到的钱是美元还是人民币的问题。目前,国内有吸引互联网创业公司回国上市的趋势,国内资本也更活跃,人民币相对更多。TMT创业时,人民币基金速度更快,但融资基金美元基金总量更大,包括估值、后续运作,以及境外订购等等。所以,创业公司在融资时,需要了解是美元基金还是人民币基金,是仅能投一种,还是都可以投。从时间上来说,美元基金从拿到条款说明书(term-sheet)到所有的文件的交割、所有资金到帐,所需时间更长,通常最快需要3个月,人民币基金通常是1到2个月。因此,在融资前要留好时间余量。

    此外,在美元融资时,创业公司还需要注意能否拿到过桥贷款。越是融到大的金额时,公司越是需要大的资金进来,做大的推广和市场活动。过桥贷款通常是整个基金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可以让你撑过融资期。

    VIE结构(协议控制)

    说到VIE结构就得提到中国互联网公司。除了国内上市的乐视网,互联网大佬BAT以及其他知名上市公司都是采用的VIE结构。按照中国外商投资的法律,互联网行业的增值电信业务是不允许外商直接投资去做全资子公司的。这种情况下,外资基金如IDG、经纬,或者策源基金等这些中国的基金(也属于美元基金)投钱进入时,就涉及到是内资公司持有牌照的问题(增值电信业务公司需持有ICP牌照,持有牌照公司是不允许是外资投资的)。

    简单来说,VIE的基本结构是你在境内经营一家公司,通过与境外公司打组合拳,境外公司将来会成为主体公司,境内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内资公司。我们需要融资时,在境外建立一家外商独资公司(WFOE),这家外商独资公司同时被美元基金和中国股东控制。他们之间形成协议控制,也就是VIE结构,也叫新浪结构(新浪最早采用这种结构)。这中间的协议结构包括商标授予、股权质押、借款等,其运作模式就是把国内公司的收益,通过协议把利润转移到国外的这一家外资公司。比如阿里、百度、京东、聚美优品、唯品会等大公司都是采用的这种结构,境外的开曼公司为美元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拿到融资时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搭建VIE结构。一家拿了人民币融资的公司非要换算成美元,比如说500万美金,但它的结构或许不能搭建成VIE结构。所以,当我们拿到融资时,我们要考虑是否需要VIE结构。

    二 股权分配

    股权如何分配更合理?

    股权分配时,平均主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结构。一些创始人富于理想主义,总希望有股权,平均分。比较常见的是3个创始人,每人30%多,或者2个创始人,五五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原因在于,团队中没有一个说话绝对算数,在面临重大决定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融资前创业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结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涉及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期权计划,也就是股权激励计划。业内比较普遍的情况,一般是在A轮以后发放期权,通常在12.5%--17.5%之间,很少会达到20%。而且根据此前的案例来看,15%是在投资后,例如,A轮后VC占20%,期权15%,所有的创始人占65%。这样分配,创始人能占据主导,控制公司主要方向。

    此外,给员工分股时通常的做法是,设立一年或半年的考验期,考验期合格才能获得期权。按照互联网公司的惯例,一般是分期4年分发到员工,即每年给25%。而在中国《公司法》的规定中,并没有期权一说,这时我们通常把员工的股权在投资协议里约定,例如15%由一个创始人代持,并逐渐落实经过两年后为员工做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是将来设立一家子公司作为股权激励的平台。不太得益的做法是,公司一开始就把员工在工商登记为股东。

    三 境外融资合同的重要条款

    优先清算权

    清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破产, 另一方面是公司被并购。如果项目出现问题,或被并购,VC可能会提出退股,这时VC会有优先清算权利。该条款是一个很常见的条款,ABC三轮中,A轮在天使轮前,B轮在A轮前,即谁最后出钱,先拿钱走。

    保护性条款

    即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表决权。保护性条款要求,投资人“点头不算,摇头算”,即他们可以在一些公司决策上投否决票。保护性条款对于创始人而言,重点是要减少VC对于公司经营的干预,创始人在融资的过程中需要对此内容仔细考量,能否接受。当然,最理想的状况是,投资人不干预日常经营事务,只对重大决定发表意见。

    此外,还有共同出售权和强制随售权、登记权以及期权池等重要权利。善于利用这些权利,在境外融资时也是可以从中获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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