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很熟悉。熟悉的楼宇招牌下的那一家家熟悉小店,熟悉的街角转弯处熟悉的咖啡味道,熟悉的绿叶成荫的大树下熟悉的吉他声,熟悉的自行车穿过狭窄石板路远去熟悉的铃响。林疏影曾经最熟悉这个城市都成了往昔。
离开这个城市四年多了,再来看旧照片时,眼睛自动带着怀旧的目光,为这些旧照片涂上了灰白久远的颜色。四年前的林疏影不是四年后的林疏影,再熟悉的自己也虚长了四年记忆,更何况四年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更成熟、更冷酷,就和晨起的那一茬茬胡须一样。
夏雨比林疏影小了好几岁,但夏雨却比林疏影在这个城市呆得更长。因为,这四年,她从未离开过。只是四年的时光,让活泼可爱的夏雨褪去了往昔的模样,更多的是干练身姿出现在别人眼前,就和这城市大道的一个绿灯亮起,她干脆利落地飞驰而去的身影。
“疏影,你别走,好不好?”
“雨儿,我马上回来,你等我,好不好?”
四年前机场的送别本该是一场拥抱、一次亲吻,然后离去的人早早地回来,回到爱的人的身边。可是时间没有回程票,四年再也没有了。林疏影和夏雨一别就是四年。
热恋的时候,林疏影无时无刻不给夏雨发信息,问:亲爱的,在忙吗。夏雨的回复速度也是极快的:亲爱的,不忙。然后趁着还未收到回信的时间快速地整理好手头的报表。两个人的表情是一致的:幸福与幸福。
“对不起,雨儿,我不能回去了。”
“为什么。”
“你知道,这边的职务对我很重要,这份工作一直是我想得到的。”
“难道我不是。”
“不,你也是。你过来好吗。”
“疏影,难道你的工作、你的职务对你很重要,而我的生活对我就不重要了?我们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三年,你一张机票走了,然后告诉我你不回来了。我是什么?我是你留给这个城市的纪念品吗?”
“不,雨儿,你过来好么?”
“对不起,这个城市对我很重要。”
接着是良久的沉默,然后是渐行渐远的联系,最后是几年的偶尔问候与更久的沉默。夏雨说这个城市对她来说很重要,她没有说:疏影,因为你它才重要。
七年前的夏雨来到这个城市,独自离开父母来到这个城市生活。这对一个独生女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对她来说是自己要飞翔的开始。
夏雨很快找到一份工作,有点辛苦,但很快乐。一个周末,她在陌生的城市里晃悠,突然一个人从她身边飞奔而过,将她狠狠地摔倒,她的手提包就这样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后面又一个男的跑上来,她赶捂住耳朵的坠子。不是怕坠子被抢了,而是把这个男的会直接生生地把它从耳边扯走。但这个男人将她扶了起来,然后向前追去。夏雨也跟着追,但穿着高跟鞋的她跑起来太慢了。等跟到街角时,她才发现扶她起来的那个男人倒在地上,流着血,手里紧紧地抓着她的包。
“警察,快救命啊…...”夏雨边哭边拨通警方的电话。
“你是不是看我漂亮,所以才这么舍命去帮我抢包。”半年后的夏雨这么和林疏影开玩笑。
林疏影笑笑说:“我还来不及看你的脸。”
“以后不要干这种傻事了,知道吗?那只是一个包,不值得去赌上一条命。”
“小偷太张狂了,以后小心点。”林疏影笑着回答。
“以后?不行,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医院的救护室迎来了满身是血的伤员,林疏影被推了进去。
“医生,你要救他,一定要救他。”
红灯亮起,夏雨开始了煎熬似的等待。
手术室门开,护士走出来说需要O型血。“我是,我是,我给他。”夏雨很干脆地举起手。
“对,我身上流着你的血,我会好好的。”林疏影给了夏雨一个深深的吻。
在林疏影治疗的这段时间,夏雨成了他的全职保姆。其实夏雨没有必要这么做,他只是见义勇为,但夏雨的善良正是林疏影爱上她的最大理由。
相爱是多么快乐的事。
相爱是时光总是那么美好。
但生活总是那么的百般刁难。林疏影的事业起色不大,三年来毫无进步。他想去以前上司的城市去看看。只是看看,但没想到一走就是四年。林疏影在新的城市很快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开始了上升的道路。
或许相爱两三年,大家都觉得对方会迁就自己。只是没有想到这四年,围绕着来和不来,谁也没有离开过自己工作的地方。是太忙,忙得连爱都成了奢侈的纪念品。
四年,对于忙碌的人来说,很快就过去了。但是对于一份爱,是慢慢地被俗事代替。四年了,林疏影终于买到了一张回程票,他可以到以前的城市出差一个月了。
城市仍然是那个城市,人还是那个人。城市的风貌变了,不知道人的爱还在不在。
对于夏雨来说,林疏影是至爱,是个没有责任感的至爱,离开四年,一直让她过去,却从来没有回来过。对于林疏影来说,夏雨是至爱,是个不懂事的至爱,四年间就不可以来看他一回。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借口,为什么呢?
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回到住所的林疏影,看着旧照片,看着飞机票,是回忆,也是害怕。他害怕熟悉的城、熟悉的人不再熟悉,相爱的人的爱恋变得无声无息。
飞机明天起飞,如果明天还如往昔,自然是好的。但事事又如何预料?就如凡尘中的你我一样,不可预测前路是雨天还是晴天。
东方微亮,天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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