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数学思维
奥数网整理2011-07-05 08:31:02
作为一名数学老师与数学研究者,我一直在思考,数学到底是怎样一个体系,应该怎么教授数学这一学科。接触的多了,思考的多了,有了一些自己的总结与心得,愿与大家分享。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数学是什么?这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答案。一般来说,经典的定义是,数学是一门研究客观实在的数量关系和空间位置关系的一门学问。而我的回答则是,数学是一门语言。我们知道,语言的作用是交流,通过怎样的方式来交流呢?通过描述的方式来交流。也就是语言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描述”上,通过描述所要表达的对象,来达到交流的目的。那么数学这一语言描述的是什么呢?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描述的呢?它到底是怎样一个体系呢?下面我逐层来回答这些问题,并相应地提出如何培养数学思维。
首先,数学是对客观实在的描述和总结。什么是数学?顾名思义,数学就是关于数的学问。数学描述的是客观的数量关系和空间位置关系。数学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数量描述,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抽象总结。所以第一步我们要在现实中、生活中去感知数学,体悟数学。也就是说,第一步,我们要形象地、直感地学数学。
小孩子认识世界一般通过直感,也就是直接形象地去感知世界,而不是分析。比如,我们问小孩子为什么怕火,他们会把烧伤的手伸出来,说烫。这是最直接的感觉。一般而言,小学生学数学主要也是通过直感来认知的。想想我们小时候,最初是怎么学数学的?小时候学1+2=3,怎么学呢?拿一个苹果,再添上两个苹果,数数是三个苹果。所以1+2=3。这都需要通过现实中的东西来感觉,来认知。记得我们小时候学算术,都是通过数手指头来帮助运算的。后来学的数大起来了,手指头不够用了,怎么办呢?我比较聪明,就捡了一堆小石子,一遇到算术问题就数石子。
通过直感来认识世界,是最原始的本能。甚至可以说是无师自通的。所以即使没有读过书的人,也懂得如何计算数的加减乘除。小学生学数学主要就是通过这种形象的、直感的方式学习数学的。现在我们已经是中学生了,相应地学数学的方法也有了改变。
我们知道,小学时候的数学主要还是和具体的数字打交道。到中学后,就脱离具体的数字,主要和抽象的字母和数学符号打交道了。中学数学的主体是代数和几何,而几何也主要是通过字母来表示和运算的。代数,顾名思义,也就是代替数字,用抽象的字母和符号来代替具体的数字。从这角度来看,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出中学数学和小学数学的本质区别之何在。很多人以为中学数学只是比小学数学多学了一些知识,实际并不然,小学数学到中学数学,最重要的并不是那些知识,而是思维方式的转变,从形象的直感思维向抽象的逻辑思维转变。
现在再计算1+2=3,我们当然不必再数手指头了,直接就可以得出答案。这一方面是因为计算经验很多,熟能生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脱离直感来计算了,不必借助外界中具体的形象来思考,可以直接通过抽象的逻辑来运算。这时候就到了第二个层次,要抽象地、逻辑地看数学。
第二,数学是一个逻辑体系,是逻辑的代言,是通过逻辑的方式来描述客观实在的。去年我和浙大人文学院的教授余式厚老师合作,编写一套《逻辑达人》系列的图书,我们大概六七个人一天到晚地忙碌。我曾有诗记之。
诗书实腹酒实樽,
楼外寒冬楼内春。
梅凋鹤去寻无意,
家事国情两不闻。
其中我主要编写的一个分册就是《逻辑与数学的联姻》。为此我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逻辑与数学的联姻》,来阐述逻辑与数学之间的关系。
《逻辑与数学的联姻》
数学,自来被认为是逻辑的代言。一种说法认为,一门学问能成为一门科学,必须有数学的介入。这个说法虽有些偏颇,但我认为确有其道理。
一般来说,学问分为两大类,一是科学,一是艺术。艺术源于想象,科学源于实践——
当然,艺术的想象是基于实践的想象,科学的实践也是基于想象的实践。一门
学问能成为一门科学,必须要对实践过程中发生的繁杂的现象作一个分类,从而进行概括、梳理、归纳,进而探索其本质原因。简而言之,一门学问科学化的过程,
就是实践化、抽象化、概念化、条理化、体系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逻辑理所当然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认为“一门学问能成为一门科学,必须有
数学的介入”这一说法,实质上是“一门学问能成为一门科学,必须有逻辑的介入”。只有逻辑介入,我们才能对那些随机的、偶然的、表象的、繁复的现象,进行
分类、归纳、总结,从而实现人为的复制。到这时,一门学问才真正成为一门完整的、成熟的科学。对于人类而言,野蛮与文明的分野,恰是逻辑的开端。
人类自认识外界开始,就在进行量的探索,在数的领域中翱翔。所以有历史学家考证认
为,会计学是科学的开端。事实上,对于数与量的探索,离不开对现实现象的抽象、归纳、与总结;同样,没有数量提供的一片原始的、广阔的天地,抽象、归纳、
总结这些系统性的方法也难以大展拳脚,其威力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简而
言之,离开了数学的逻辑,难以发挥其作用;离开了逻辑的数学,难以形成其体系。数学是逻辑的载体,逻辑是数学的精神。所以,我认为在数学与逻辑之间,存在
着一种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成就,甚至互相表达、互相代言的关系。因此,数学也就水到渠成地被认为是逻辑的代言。也就理所当然地有了“一门学问能成为
一门科学,必须有数学的介入”这一说法。
以上的说法,绝对不是无稽之谈。一般认为,两千多年前成书于古希腊的《几何原本》
是数学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是逻辑学应用的集大成之作。这是很早之前逻辑学与数学就已进行联姻的一个明证。包括美国总统林肯在内的千千万万的人,都是通过
学习《几何原本》来训练自己的逻辑思考能力的。
考虑到逻辑与数学的这种历史渊源与现实关系,在本套《逻辑达人》系列丛书中,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逻辑与数学的联姻》,再次展现逻辑学与数学之间微妙的关系,以及两者融合后所散发出的无穷的魅力。
既然数学与逻辑之间有如此紧密的联系,我们就不能孤立地将它们分裂开来。我学数学是非常注重数学的逻辑性的。在逻辑上能将数学融会贯通后,再随心所欲地发
挥数学的创造性,这是学习数学的正途。据我自己总结,我学数学的方法就是我所说的“三化方法”:概念的抽象化、思维的条理化、逻辑的体系化。其中概念是对
思考对象的抽象总结,是逻辑赖以存在的根基,可以说没有概念就没有逻辑,所以我们要深入地、抽象地去理解概念,而不能流于直观和表面。我曾写过一篇《我的
逻辑观》简述我对逻辑的思考:
《我的逻辑观》
去年冬天在余式厚老师处编写《逻辑达人》系列丛书。我们大概六七个人一天到晚地忙碌。我曾有诗记之。
诗书实腹酒实樽,
楼外寒冬楼内春。
梅凋鹤去寻无意,
家事国情两不闻。
因为我的数学功底不错,便主要负责编写《数学与逻辑的联姻》这一分部,整天埋首于
逻辑问题和数学问题,间或帮着答疑解惑。我是以数学和逻辑立足根基的,不敢自夸有成,亦小有所得。我的逻辑学不是来自于书本或其他人的教授,纯粹是我自己
从数学的学习与思考中体悟、总结来的,是数学的副产品,是我自己的
逻辑学。虽不博大精深,但还算切实有用。这里我并不想过多地谈逻辑,因我未系统学过逻辑学,也或有误导读者之嫌。所以这里只是简单介绍一下我的逻辑观。
我认为逻辑只是定义与性质、性质与定义,定义与定义、性质与性质之间的等价或包含
关系。欲有逻辑,必先有定义,也必先有性质,然后则逻辑自然生成。所谓定义,就是对某一思考对象的人为的抽象总结,抽象出其最基本、最本质的性质,这一性
质与这一定义完全成最简等价关系。所谓最简等价,便是没有、也不需
要多余的条件,两者独立互为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这一定义便表示这一性质,这一性质也便等同这一定义,两者之间完全划等号。例如我们讲平行四边形,何为平
行四边形的定义?有人说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两组对边分别相等,两组对角分别相等、两条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这便错了,因为这不是最简等价
关系,而是把定义与性质乱糟糟混合在一起,不明所以。事实上平行四边形的定义只是“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一个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便表示“两
组对边分别平行”,一个四边形“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便表示它是“平行四边形”。对于四边形而言,“平行四边形”与“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两者之间完全划等
号。其它的诸如两组对边分别相等、两组对角分别相等、两条对角线互相平分,都是在这一定义的基础上通过逻辑推导出来的,只是它的衍生性质——当然可以证明
它们也都是等价的。
定义从何而来?定义来自于概念。所谓概念便是人们对事物本身的认识,我字面理解一
下,就是人对事物本身概括地思考它是什么。简单来说,我认为概念就是没完全脱离实体存在的、不成熟的定义。概念来自于哪里?我认为概念来自于常识。所谓常
识,便是人们对思考对象经过积累的、直接的、实践性的、感觉性的认
识。另外补充一下,我认为逻辑赖以存在的公理、公设也是对常识的抽象总结。所以我认为,逻辑是常识的抽象影像,或说逻辑只是常识的另一种抽象的表述形式。
逻辑与常识经常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原因也在于此。其实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是把逻辑与常识混为一谈了,错把常识当逻辑。举例来说,如果我说因为今天阴天,
所以今天不会下雨。别人会说我说话不合逻辑。事实上,这句话无干逻辑,只是不合常识。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常识告诉我们阴天往往会下雨,而不是逻辑。那么怎
么才关系到逻辑呢?如果我们给“阴天”和“下雨”下个定义,便是逻辑的问题了。比如,我们定义“阴天”为“由于天空中水滴很多而凝聚成云,从而引起的一种
阳光很少或不能透过云层,
天色阴暗的天空状况”,定义“下雨”为“空气中凝结的小水滴从天空中落下来”。那么“阴天往往会下雨”便是一个逻辑问题了。“阴天”表示“空气中小水滴很
多”,“小水滴很多”则“凝结起来降下来”的概率就很大,这便是往往会“下雨”了。
理清了逻辑与定义的关系,理清了逻辑与常识的区别,然后才能逐步理解何谓逻辑,在此基础上才能最好地、准确地运用逻辑。脱离了常识谈逻辑,基本上只是做做头脑游戏,没多大意义。
记得在余老师处,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烧菜,洗洁精用得很快。有一次余老师一次性购买了三瓶洗洁精,一位女生问他为何不买桶装洗洁精。余老师愕然问道:“洗洁精有桶装的么?”我笑道:“余老师,您逻辑学虽然好,可是只有逻辑是不够的,还需要常识。”满屋哄然大笑。
其实对于生活而言,只有逻辑和常识还是不够的,这两者只是人们对身外的认识,另外
还需要对心内的诉求,这便是信念。信念无干逻辑,无干常识,无需经过理性的审查,只是一个“信”字,所谓“信则灵”。然而我们不能因为信念无需经过理性的
审查,便说信念不理性。事实上经过优胜劣汰的选择,信念与理性是呈现高度一致性的——虽然并不完全一致。
我一直用逻辑体系安排自己的生活,最终却发现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公设。自由与责任,难矣哉两全。其中的协调与取舍实在令人头疼。单纯的逻辑是没有意义的,还需要信念与常识。纵使逻辑不能帮我解决所有问题,我还有理性。当然,偶尔也可以借鉴一下随机体系。
基于以上所说,第二步,我们要抽象地、逻辑地学数学。这是中学必须要完成的一个培养。至于怎么学呢?我有以下三个总结:
(一)加深对概念与公理的理解,从抽象、逻辑上理解,而不能流于直观化、表面化(而这正是大多数学生的问题所在);
(二)学会对概念与公理的运用,并融入潜意识,形成本能。一切问题都回归到基本的概念与公理,并从概念与公理出发进行逻辑推导。我认为这将会培养学生深刻理解问题本质,从基本假设出发建立理论体系的能力,对学生日后的发展将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强化思维训练,加强思维的灵活与开阔,打破僵化的思维模式,学会正确的思考方法。以我的经验,我认为,多思考、分析趣题、难题,并思考其之思考,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最后,数学就是一套思维方法,是沟通形象与抽象的一座桥梁。数学要培
养的就是能够从直观的、具体的形象中抽象出逻辑概念,又能够把抽象的概念翻译成直观的、具体的形象,但是又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直观对象的能力。我所看到的数
学家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在他们眼中,抽象的概念本身就像是直观可以感知的东西。(当然也有一些代数学家能够直接地进行抽象的思考)。这是思维的高级阶段,
已经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完全融为一体,无所谓形象还是抽象了。
通过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小学阶段,我们主要通过形象、直感的思维方式学数学,并逐渐通过形象、直感的方式,培养抽象的、逻辑的思维方式。中学阶段
——包括初中和高中——则主要培养并加强抽象的、逻辑的思维,并逐步完成逻辑的概念化、条理化和体系化。如果大学还要就一步深修数学,则还要培养将形象、
直感的思维与抽象的、逻辑的思维通汇贯通,融为一体的化合思维。也即是我所说的,抽象之抽象,谓之悟。这时则可以体现出数学的创造性和思想性。
以上所谈思维的三个阶段,就像人生的三重境界,第一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境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境界,看山还只是山,看水还只是
水。小孩子的形象的直感思维,就是第一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学要培养的抽象的逻辑思维,是第二境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再然后才是第三境
界,看山还只是山,看水还只是水。这时形象的直感思维和抽象的逻辑思维已经融为一体了,分不清彼此。这是思维的最高层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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