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叶和秦清终于分手了,在认识的第3650天后。
初遇
林叶现在都还很清楚的记得她们的第一次相遇,不是灿烂的晴天也不是灰暗的雨天,就是一个普通的多云的日子。秦清也不是多出众的人,至少当初她站在人群里,如果不借用列文虎克的显微镜想要一次把她认出来也是有点困难的。但是偏偏林叶就是很清楚的记得了秦清这个人,真要说起来原因的话并不是那么的令人愉快:因为秦清第一次遇见林叶,就把林叶的裙子扯烂了,对,扯烂了。。。虽然林叶里面有穿打底裤,并没有走光,但这种事情对于女孩子来说实在是过于羞耻,以至于如果不是必要林叶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她见过秦清。而生活有意思的地方往往就是:怕什么,来什么。
林叶和秦清分在了一个宿舍。
如果林叶认识老天爷的话,我觉得她一定要问老天爷是不是眼神不太好,把两个一见面就结了仇的人放一起。但目前看来,林叶和老天爷不太熟,一点都不。但如果林叶知道十年以后她们的状况,林叶一定会好好珍惜这一段在当时看起来“难以忍受”的日子。
“哗啦~哗啦~淅沥沥~”
下雨天的宿舍总是安静的,除却如果有的人不发出奇奇怪怪的声音的话。
“秦清!你又在吃什么呢,卡兹卡兹的,你是老鼠吗?”如果班上有人看见林叶一定会惊讶她现在做翻白眼的这个动作,高岭之花居然会翻白眼,而且做起来依旧那么好看……咳,跑题了
那我们的秦清小姐姐呢?一边卡兹卡兹吃薯片,一边口齿不清道歉:“对……对不起嘛,我有点饿啦,你要不要也吃点?我买了最新的青瓜味欸!吃起来口感超赞。”
林叶听完手就莫名其妙的伸出去了,其实真不是她想吃,实在是小朋友对未知的吸引毫无抵抗力。林叶她们家一向是禁止她吃这种垃圾食品的,而林叶的拿乔程度也不允许她做出这种阳奉阴违偷偷买薯片来吃的事情,但如果是别人主动的,积极的要求她尝一尝,应该也是没问题的吧。然后,宿舍里一个人卡兹卡兹的声音就,变成了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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