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瞌睡先生”,他爱笑,喜欢抽烟,喜欢小动物,他有点胖,可我却稀罕他稀罕得不得了,他的手上有被烟不小心烫到的一个淡淡的疤,他的头发又黑又软,他喜欢糖醋排骨,你……有没有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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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闺密我喜欢上一个人,闺密当时震惊的样子真的是挺好笑的,因为我一直觉得谈恋爱以后就会受到约束,所以她们从来没听我说过有喜欢的男生。等她反应过来,就进入了狂暴模式,开始了没完没了的八卦。
然后我告诉她们,我是喜欢一个人,可我从来没想过和他谈恋爱。她们听了以后,一脸的“你丫是不是在逗我”的表情。
说真的,我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的模样,却从来没有见过他。更准确的说,我的暗恋是一场网恋。
我的爱情观以前一直是“不要怂就是干”,我之前觉得如果我要是有喜欢的人,肯定不会委屈自己,隐忍着不发一言,一定会痛痛快快地说出来。终于,我被现实打了脸。
有人说,暗恋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自虐。嗯,我倒宁愿自虐……我不是没对他说过我喜欢他,可说了之后,既害怕他不当真,又害怕他当真。喜欢他的人很多,我算不得什么,情敌三千,拔刀相向,给我一把村雨,即使所向无敌,只要不是他喜欢的,又有什么用呢。
闺密说,我对他应该是对偶像的那种喜欢,怎么可能没有在现实中接触过,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一个人呢。
我也不知道,她们都是比较理智的人,哈哈,我一直觉得我也挺理智来的。可我自己很清楚,我喜欢他,很喜欢他,因为他和别人的一些亲密就心里难受得要命,他每次熬夜又心疼得不行,闺密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我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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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洪荒之力给他发了私信,然后又把记录给删掉,我想如果他会给我回消息的话,我肯定连干掉校长的勇气都有了,可是,我却还没等到这个机会。
后来过了两天,我看到了他给我回的消息,我差点就冲出去了,在宿舍窜了一会儿,蹲在地上狂笑起来,心脏跳得厉害,眼泪都差点出来,最后把舍友都吓个够呛。
我倒霉了很久,却因为他给我回的四个字,就足以让我心怀感激。我恨不得把这种开心昭告天下,我也恨不得把他的名字告诉所有人。他的名字,对我来说,就是咒语,不该听,听不得。
在他眼里,你算什么呢,闺密这样对我说。我自己心里很清楚,只是有点不愿意认清现实。我还想,还想继续喜欢这个人。
真的,我曾经想过的,我要是能跟他在一起多好啊,他胖不要紧,我瘦啊;他喜欢抽烟不要紧,我就陪他一起啊;他喜欢动物很好啊,我也喜欢;他喜欢糖醋排骨,我就学着做;他喜欢某个人,也不要紧,只要……是我就好了。
小伙伴开导我说,我不会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的,我以后会碰到让我特别特别喜欢的,值得我用心向往的人……可我现在就碰到了呀……
我从来没有在现实中见过他,如果我有那个机会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说喜欢他,可能当时就笑得智商掉线了,因为能碰见他,就已经是一件跟美梦一样好的事了。
我知道人不能太贪心,可是忍不住啊……真的,我想见他,我想见他……
你……你有没有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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