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
最近放假在家闲来无事,看到了自己高中时候少女心文艺范爆棚的时候买的一堆杂志。花哨的图案就这么骗走了我的零花钱,也觉得被郭敬明底下那一帮人类似的浮夸而又不实风格吸引的我多少有点肤浅。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精致的印刷和清新的花样依旧得我欢心。
图片发自简书于是我决定,按照每个话题,写写我的感受。
所以,第一篇:
我不喜欢我喜欢的被太多人喜欢。
我不喜欢我喜欢的被太多人喜欢当时看到这本的主题就有一种心里的秘密被人发现了的感觉,觉得原来和我有共鸣的人有很多啊都足够出一本杂志了。
我常常和室友说我高中有一段脑子犯病深陷文艺小清新中不可自拔的阶段。当时觉得喜欢的东西越小众,就越有优越感,也正好有几个臭味相投的好友,每天在一起聊聊聊,觉得其他人就一群土鳖,和他们说了他们也不知道。
这种称不上不好但也不能说好的爱好,让我有点沉迷其中了。每日四处寻找各种小众的音乐、电影和书,尽管有些无聊也坚持看下去,并告诉自己,这是我喜欢的。我享受那种给其他人分享他们不了解的东西并得到他们赞赏的过程,但又希望他们仅停留于此,因为我不想让我自认为的独特消失。
曾经看到一条宋冬野的微博
又被问起了那个问题:你们这帮人到底是乐意自己的歌被更多人听还是不乐意。大实话就是:我们这帮人其实都贱的慌,没被听的时候可想被听了,想尽办法突出重围;被听之后就学会了拿劲儿,到处诉苦说不想被人听到。虽然诉的是真真儿的苦,但装的也是满满的逼。
感受不尽相同却也大同小异。
我可想让大家知道我的喜好我的品位了,但我却也只想让大家知道这么多。
我的一个好友在这一点上与我尤其相似。在我眼中,她充分体现了女人善变这一特点,也许在她眼中我也一样。就比如说今天她给我推荐了一首张悬的歌,几天后我和她说张悬的另一首歌也很好听时,她说她已经不喜欢张悬了,因为那阵子宝贝被唱的很火。
其实我们很难控制对一个东西感受,很多时候就算喜欢也说不出理由,也总是莫名的讨厌什么,但那毕竟都是由我们的心决定的。
因为时间、阅历的改变喜欢的事物随之改变是正常的事情,可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轻易改变,我认为是因为程度还不够深,也是因为你没有对你的喜欢负责。
如果爱,请深爱的道理人人都懂,却也没那么容易做到。
我想要努力让自己摆脱那种顾忌别人眼光的状态。努力做自己。
晚安
p.s:深夜码字的弊端就是思维混乱,我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够坚持爱我所爱,不因他人所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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