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简史”

作者: 鹿角海棠 | 来源:发表于2014-08-24 14:30 被阅读191次

    ——由《如何阅读一本书》想起

    最近慢慢地调理作息时间,慢慢地思考自己的未来之路,珍惜在象牙塔里的最后时光慢慢地养成更多的好习惯。比如在睡眠问题上有所变化,晚上不可以要求自己必须几点睡,困了就睡,没困就继续看书。早上必须要在六点起床。起床的时候如果不清醒,可以用冷水洗脸刺激一下。而前天晚上睡前用洗面奶配合温水认真地洗脸,真是感觉无比的干净和舒适。早起来大约能朗读一小时左右。高兴的是,今天早上终于完成了《如何阅读一本书》。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本改变了我思考方式的一本书。然而整本书不容易读下来,因为论说性的实用书比较枯燥,也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的耐心和朗读。提高口才的方法之一就是更多地、更快地、更清晰地朗读。对于这类需要深思考的书籍,我选择慢慢地朗读,每天一小时左右,估计大约半个月能完成一本书?不过这本书应该算是比较长的。在我看来这本书是值得反复阅读并实践的。

    小时候对书籍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当然对学校的课本反而不爱反复去读。虽然会认真地按照老师的指导去学习,但是现在想来有一点本末倒置了。总的来说,已经成为过去了,不必纠结。不过家里有好几本学生作文,是舅舅读书时候买的,定价都是几毛钱的那种,后来给了姐姐,自然地保留在我家了。也就成了我抄作文的利器,绝对不会出现雷同。哈哈。

    那时镇上有两家书店,感觉一个是私营的,一个是国营的。那时候不懂,现在想起来应该是这样。私营的店面小一些,有时候也可以砍价什么的。而国营的那种要大气一些,必然不能还价,而且貌似售货员没有太多耐心与你纠缠。初中在镇上读书是住校的,会有一点点生活费。也买不起太贵的书籍,只能买一些《故事会》、《小小说》之类的小开本杂志。一个月一本,一般是两三块钱。有时候会在周五放假的时候,省下车费买最新的《故事会》,然后高兴地步行回家。好在也不算太远,一个钟头也就到家了。

    我上了初中的时候,姐姐已经初中毕业,不再念书,而是南下打工。每年会在年关时候团聚半个月的样子。她们年底回来,我们就会一起去县城,有一家很大的、比较现代化的“新华书店”。虽然里面书都是不打折的,但是种类繁多,而且看书不买书也没有人给你白眼,服务态度还是很不错的。这就让我这种土包子眼前一亮。那时候就在想,县城里的小孩真幸福,可以没事来看免费书呢。不过,既然我难得来一次,所以基本上家里还是会给我买一两本书的。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去选择合适的、性价比最高的书,只是凭运气去选。如此看来,读书果然是修行。我也不知道会读到怎样的书,然后怎样去改变我的人生。现在还记得的有《故事大王》和《哈尔罗杰历险记》。回头去看,这些居然都是比较高端的经典之作。

    高中毕业之前,除了在学校借同学们的武侠小说之外,没有读过整本的书籍,严格说是没有买过。所幸碰到二三爱书买书的好友,会无耻地蹭着他们的书看。当然我比较爱惜书本,课外书也不会被老师抓住,所以基本上没有给别人造成不好的印象。记得看完了郑渊洁的几本书,包括《白客》、《智齿》之类的吧。后期也读了安妮宝贝、韩寒、郭敬明以及一系列新概念的东西,还有《萌芽》、《科幻世界》、《飞·奇幻世界》、《今古传奇·武侠》等杂志以及其他等等。这个时期应该是阅读多样性的一个代表时期。也是那时候开始知道许多作家、写手的名字。多年后,这些人已经不再青涩,成为一个个传说。

    当我再次翻开《悟空传》,想起当年被我们屡次读出的经典语句:“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今天再次读起来依旧让人热血沸腾。当我有了kindle之后,找到当年连载的《九州》系列再次翻阅,年少的情怀仿佛就在眼前。《九州》系列作者中许多几乎是同龄人的大牛,让人无比励志。

    “铁甲依然在”!

    高考结束,自认为不理想(虽然结果也不是太理想,没能进牛校,也就从了),在耐心地等分数。爸妈从外地回来送我高考,考试结束后买了一个篮球和几本书如《三国演义》、《儒林外史》、《初刻拍案惊奇》等。囫囵吞枣,匆匆翻过,也没有什么作用。

    可能我最大的遗憾就是经典读得太少。所以现在开始阅读之后,反而有耐心去啃一些大部头。不再是应付考试,仅仅是阅读。

    等到了大学,居然误打误撞进入了双核模式,付出更多的努力,毕业时得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每天背着一书包的教材穿梭于不同的教学楼之间,基本上时间是全满的。少有的时间都贡献给自习室了。周末写完作业顺利的话,可以到图书馆看看书。这个阶段的书都是偏实用性的。也就是在这几年,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从一个土包子自学成了一个熟悉各种专业软件以及办公软件的小强。大学之前极少接触电脑,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我很庆幸当时自己没有恐惧,而是积极寻求解决方式,所幸也没有走上歪路。学习这些技能,而没有沉迷。也是在这最美好的年华里,最美的校园里,遇上最美的爱情。

    大学那个年代的事情仿佛已经过了好久,今天回想起来,发现那时候虽然对未来想的很少,但是目标单一,有很好的执行力和耐力。这一点值得学习和反思。就拿练打字这件事情来说,一开始不知道标准键盘是几个键以及键位排列,我凭着《计算机基础》上的简图,对照26个字母的位置,不停地去熟悉每个键的位置,一遍一遍地按照ABCDEFG的顺序在纸上击键。周末的时候学校的计算机机房会对外开放,凭着学生证就可以去练习打字。机房里面是一写比较老的机子,没有联网。不过好在有专门练习打字的软件。我每个周末会过去打两个小时左右的字,当然也有人是在里面使用office系列软件做自己的工作,写论文什么的。每每想到这里,内心对这个百年大学充满了感激。母校虽然不是全国顶尖,却给予学生(尤其是基础不是很好的学生)太多包容,学生大多朴素,而且学风很好。大约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盲打。而且击键的指法一旦形成习惯,不用练习太多,也不容易忘掉。同时通过听课累计了不少电脑方面的基本知识,更是扩大了视野。最后计算机课结课的时候上机考试,在几个院系分批上机的情况下,居然恰好和喜欢的女生坐到了隔壁,凭着神操作(其实很基本)帮她这个电脑白痴拿到了90+的高分。

    嗯,也是现在的老婆。

    从一指禅到盲打,让我感受到习惯的力量真是神奇。这种坚持的能力我曾一度忘却,最近翻阅过去的日记,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曾经的我居然是如此努力,如此坚定执着,如此深爱过。这些好习惯和坚定的品质,是时候要慢慢地找回来。譬如今天的日记。

    张公子说:“世上万事,不过是一懒二拖三不读书”,我深以为然。

    那就以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为开头,慢慢去看一些好书吧。

    以上,以自勉。

    by North, 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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