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面对的都是晋升调薪的案例,但少数反向的案例出现时,这就伤脑筋了吧?例如内部招聘中,有7职等的人成功应聘了6职等的岗位,又或者是老板对于某人不满意,要把TA降调到低职级的岗位上去,那职级及薪资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这位员工有职衔(或者是职级)及薪资,在许多公司里就会考虑当事人的面子或者尊严的问题了,通常这就是我们难以处理的原因。我们把它做个排列组合就会产生4种处理方式:
1.职衔(职级)/薪资都不变
这种处理方式只有岗位名称变了,几乎没有任何效果,当然就不建议这么来处理了。
2.职衔(职级)不变/薪资调降
职衔(职级)不变,很显然就是给面子了,而薪资必须调降是符合岗位价值变低的精神。这边就有一个问题了,薪资到底应该降多少?高职级的薪资一般来说,会落在低一职级的P50以上,甚至超出上限值都有可能,调降太多感觉上很难执行,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来说。这种做法,我的建议是半年或者一年后,应该还是要把职衔(职级)也降下来,面子给一段时间就好了,不要一直维持这种特例,不符合岗位评价的精神,再者大家都知道,特例多了就会变成惯例,管理的原则与精神就荡然无存!
3.职衔(职级)调降/薪资不变
这种做法就更像鸵鸟了,既然面子问题都不管了,薪资维持不变,可行性当然最高了,员工做着相对低价值的岗位,拿着相对高职级的薪资,完全破坏岗位价值的精神,跟第一种做法一样,不建议这么处理!
4.职衔(职级)/薪资都调降
职衔(职级)跟薪资都调降,应该是我们心中觉得最正确的做法,只是薪资到底要调降多少呢?这也是我们前面遗留的问题。在考虑不要降太多的情况,也许可以用低职级的P50及P75来做为一个参考。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低职级的P75与高职级的薪资级距有了重叠,而且通常我们会认为薪资达到P75的人在绩效及能力上已经具备晋升的资格了。因此,原来薪资如果高于低职级的P75,那么就调降至P75(回到晋升前的起点),如果薪资本来就低于P75,那么就考虑降至P50。当然,这些调降原则并不严谨,因为每个案例的薪资状况不同,而且每家企业的薪资级距也不相同,我们只是强调薪资应该"适度"调降而已。
说完以上4种情况,我来谈谈理想上应该要怎么做!谈到这一点,就不考虑职衔(职级)的面子问题了,当然要调降。薪资该如何调整呢?我的答案是重新核定薪资。应该把这种案例,视同为外部的应聘者才对的。新进人员怎么定薪呢?我们来看下面这张示意图。
定薪就是我们预估(评估)候选人符合技能产出的程度,如果是能符合就给予P50(中点)的薪资水准,有提升空间的话,就是要落在下限到P50的水准,反之,要高于P50。能力跟薪资落点的区分,各公司不同,有公司叫能力发展中,开始展现,能力杰出,也有用学习/熟练/杰出来区分,在观念上都是一样的意思。
回到我们的问题,薪资调降的程度,我们还是要把能力/产出的判定交还到用人单位领导的手上,最终与HR来商定重新叙薪的结果。类似这样的案例,只要我们想通了,观念及逻辑是很清晰的,此举同样适用在各种人员的异动上,例如派驻人员的调动。如此我们就不会困惑于低薪地区派到高薪地区该如何,高薪地区派到低薪地区又该如何,一律用该地区聘用这样岗位的人来叙薪最为指导原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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