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朗读者》你收获了什么?我觉得似乎什么也没得到,又觉得我应该要不停地走。
你要从春走到冬,带上那本书。从遍布荆棘灌木的树林穿过,走过那片绿草地趟过林边那条川流不息的小溪,坐下休息一会,对着草地小溪树木朗读你心里的话,或许它们都不懂也没关系。
你只想对着什么说些什么。蝴蝶在飞花儿开放,或有老虎狮子偷窥,不在乎。更或者什么也没有那样更好,你肆无忌惮。
趟过小溪翻过山,无穷无尽的大山,没完没了的走,不知要去哪要走多久才能到头,你不知,也不想如西西弗不想停。
西西弗推着大石头从你眼前走过,沉闷的声响,粗重的喘气声,把你压倒贴在地上,你会失神没了自我。没有交谈眼神对视,只是漠然,他不认识你觉得你是怪兽。
或许会从山洞树洞里钻出那个兔子八哥,没完没了的唏哩叭啦,还有七个小矮人忙着去砍树,豌豆公主紫色的裙子很好看,刚从梦里醒来,一颗露水刚从头发上滑落,长着翅膀的鸡在树上捉虫。毛毛虫顺着梯子逃下来。
你想对它们说些什么,一路的辛苦一路的沉闷。你突然不想说了,只想坐一会儿,冲忙碌的它们笑笑,说吧说吧,好的坏的自以为是的,说得太多它们都听不懂。
况且才发现那本书不知何时丢了。丢了就丢了吧,本也没打算一直带着,挺沉麻烦。可里面有好多的写得好的句子段落你一句都不记得了,有些失落。
衣衫褴褛,披头散发胡子邋遢,饿了渴了,倒在阳光下。迷登中爹来了,所遇到的树木,房子,小矮人,小猪小鸡老虎,骗你钱的大妈,隔壁的奶奶都来了,你喊着扑向他们,扑向那片光。
摇着头睁开眼,什么也没有,是你的幻觉。你仍一个人在旷野,在无人的陌生街巷。试着用自己的话去向它们朗读,街上的风听着,谁家窗前的风铃响了,绳上晾晒的碎花裙在风中很好看,窗户里探出女孩的头。你突然有种冲动,想把它们记下来。
你知道有些东西都那么美好,都不属于你,稍纵即逝,你要有属于你的美好,那一刻你很开心。
有时自己看过什么,做过什么自己知道就好,努力地想向它们说些什么,所有的希望并不能得到预期的回报。爹在时,无论做什么,庄稼收成好坏卖得贵贱别人的指指戳戳,总是一支烟接着一支烟闷得让人心痒。
最后迸出一句话,自有公断。
有些东西只要和时间沾边,总会显出其意义的。
开始只管做好了,不要纠结。
《月亮和六便士》我知是毛姆写的,别人也都知道,并且知道的还比我多,书评也写得贼好,我都羞于说看过。
我被斯特里先生那种为了追求理想而抛家弃子的行为而感动不己,觉得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与斯特里克兰太太的虚伪追求奢华形成强烈对比。
人大多对她没有好感,对斯特里给予同情和敬佩,这是毛姆的成功之处。
放在现实中答案截然相反。觉得斯特里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所遭遇的是合理的必然的,不值得敬佩崇拜,他所选择的总要付出代价。
而他的太太利用他的名声,卖他的画来实现物质上的享受更是明智之举,有家要照管两个孩子要照顾供上学,所做这些也是合乎常理的,自然也就认同。
没有物质基础一切都是妄谈。和《过于喧嚣的孤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主人公相比,斯特里显得太自私狭隘。
这一结论我也是看别人说的,看到那一瞬间我有些汗颜,别人看过的咋会想得那么多,我咋没想到呢?我只想到的是理想和现实总是有距离的,追求理想总要付出一定代价,斯特里自私也是无可指摘的。
喜欢毛姆的夹叙夹议的写法,我能听到他的喘气声,没有距离感觉有人跟自己说话,并只对我一个人说,很亲切。
卡尔维诺总是在不断尝试,拉近读者,书,作者之间的距离,《在冬夜,一个旅人》。总有人在朗读,有人在听,其实有或没有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不要停。
我是谁,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
对于书,作者,我们都像是一个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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