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江的时候,发现江水涨了很多。这几天不知不觉的雨竟然在悄然改变着长江的水位线。这个世界的每一刻都在发生的变化。只是不变化的是你我。
不知道今年这个城市是否有汛期。是否还会像离开的那一年一样通勤要靠划船,三环线上还能抓鱼。海绵城市计划这三年应该会有起色了吧。
依然很忙,明天还被通知要去光谷那边开会。我随着滚滚的车流向前涌动。车窗外是初夏的雨。雨点打在玻璃上,将前车的尾灯幻化成一道绚丽的彩虹。
我没有听课也没有听音乐。听的是一本书,得到听书频道的一本文学经典《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来自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
他最负盛名的书就是那本《百年孤独》,可惜我一直都没能读下去。中学时代就放弃掉了,大学时代仍然读不懂,到现在依然读不懂。所以我现在看过的依然是梗概本。
因为太过意识流,人物、世间及空间跨度都及其大。经常读个几页,就再也翻不下去。我也就不再强迫自己。反正好几本获诺奖的世界名著经典都是读不懂的。
但罗胖说了,读不懂也是一种收获。要么那本书不适合你,要么你不适合那本书,要么你和书的缘分未到。我相信我和《百年孤独》的缘分肯定未到。
因为我特别在得到听书里面翻出了《百年孤独》的解读版。一听就懂,再听即爱上,恨不得马上翻出书来读,结果读个十几页,还是得停顿下去。一是还是读不懂,二是最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读。
但我相信《百年孤独》是一本旷世奇作,写尽了过去、现在和未来,写的就是你我的现实的世界以及未知的世界。
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也是断断续续读过的。第一次通读并彻底地读是在那个无聊得坐月子的期间。那时不被看电视、电脑,手机都要控制。我是趁着一个又一个午睡的时间躲在被子里及彼时还小小的妍宝的后面读完的,是用手机读完的,在微信读书里面。至今还躺在我的微信读书的书架里面。
和一般的爱情小说相比,《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了不起在于,马尔克斯用这个故事写尽了爱情的所有样子。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个故事讲的是小说主角阿里萨用一生的时间追寻他心目中完美的爱情。
一路上,他遇到过爱情的各种形态,青春期爱情、友谊式爱情、一见钟情、日久生情、不伦之恋等等等等。这本书也因此被称为“爱情的百科全书”。
爱就是爱,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不是陪伴,不是同情,是一种生命和生命之间无法替代的交流。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烈。小说的结尾,阿里萨选择永不下船,永远和爱人在一起。作家写道:阿里萨身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爱和决心。
听完,我不禁长舒一口气,在没有那么老的时候,遇到了愿意给彼此承诺的爱人。看文学化的爱情,会受到很大影响。从漠视变得珍惜,从迟钝变得敏感,从无所谓变得知轻重。
虽然《百年孤独》更出名,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才是马尔克斯自己心目中最好的作品,是他真正发自内心的创作。马尔克斯把半个世纪里无数人的无数种爱,全部融汇在这一本书里,让我们得以见证爱情的所有可能,这才是“爱情的百科全书”。
什么时候,再去像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去挑战《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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