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我喜欢的永远都是那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能有人说我固执,也有人说谁会没谈几个恋爱,但是我对自己的标准,即使我心里有一个暗恋五年的男孩,但是他也没影响我的感情观,只是业务时间想起他,好像他以后与谁在一起都可以接受,因为我们以前的朝夕相处够我怀恋很久呀!我好像从来没有很认真的喜欢一个人,来来去去的看别人恋爱长大,看着别人失魂落魄,颓废,我一点感觉没有,我觉得两个普通的人怎么能可以那么甜呀!很奇怪,哈哈?后来才知道爱情要和喜欢的人才有意义,如果妥协,将就,始终会失去的,也会伤害别人的,如果一开始就没感觉直接拒绝就好啦!不用觉得不礼貌,因为依耐才会让自己更难受,爱情没有赢家,输的彻底,还不如一起走到最后,可能我很倔强,手机没有异性朋友,只有闺蜜,也希望把最好的给男朋友,处理关系很简单吧!我感觉孤独的时候会想到以前的甜,加油!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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