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六年 488年
初,皇子右衛將軍子響出繼豫章王嶷;嶷後有子,表留為世子。子響每入朝,以車服異於諸王,每拳擊車壁。上聞之,詔車服與皇子同。於是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三月,己亥,立子響為巴東王。
永明八年 490年
秋,七月,辛丑,以會稽太守安陸侯緬為雍州刺史。緬,鸞之弟也。緬留心獄訟,得劫,皆赦遣,許以自新,再犯乃加誅;民畏而愛之。
八月,荊州刺史巴東王子響,有勇力,善騎射,好武事,自選帶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膽干;至鎮,數於內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錦袍、絳襖,欲以餉蠻,交易器仗。長史高平劉寅、司馬安定席恭穆等連名密啟。上敕精檢。子響聞台使至不見敕,召寅、恭穆及咨議參軍江悆、典簽吳修之、魏景淵等詰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應方便答塞。」景淵曰:「應先檢校。」子響大怒,執寅等八人,於後堂殺之,具以啟聞。上欲赦江悆,聞皆已死,怒。壬辰,以隨王子隆為荊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靜將兵討子響,僧靜面啟曰:「巴東王年少,長史執之太急,忿不思難故耳。天子兒過誤殺人,有何大罪!官忽遣軍西上,人情惶懼,無所不至。僧靜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衛尉胡諧之、游擊將軍尹略、中書舍人茹法亮帥齋仗數百人詣江陵,檢捕群小,敕之曰:「子響若束手自歸,可全其命。」以平南內史張欣泰為諧之副。欣泰謂諧之曰:「今段之行,勝既無名,負成奇恥。彼凶狡相聚,所以為其用者,或利賞逼威,無由自潰。若頓軍夏口,宣示禍福,可不戰而擒也。」諧之不從。欣泰,興世之子也。
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子響白服登城,頻遣使與相聞,曰:「天下豈有兒反!身不作賊,直是粗疏。今便單舸還闕,受殺人之罪,何築城見捉邪!」尹略獨答曰:「誰將汝反父人共語!」子響唯灑泣;乃殺牛,具酒饌,餉台軍,略棄之江流。子響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見傳詔;法亮亦不遣,且執錄其使。子響怒,遣所養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從靈溪西渡;子響自與百餘人操萬鈞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與台軍戰,子響於堤上發弩射之,台軍大敗;尹略死,諧之等單艇逃去。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將兵繼至,子響即日將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長懋素忌子響,順之之發建康也,太子密諭順之,使早為之所,勿令得還。子響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於射堂縊殺之。
子響臨死,啟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鉞。敕遣諧之等至,竟無宣旨,便建旗入津,對城南岸築城守。臣累遣書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見;法亮終不肯。群小懼怖,遂致攻戰,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軍,希還天闕,停宅一月,臣自取盡,可使齊代無殺子之譏,臣免逆父之謗。既不遂心,今便命盡。臨啟哽塞,知復何陳!」
有司奏絕子響屬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諸所連坐,別下考論。
久之,上游華林園,見一猿透擲悲鳴,問左右,曰:「猿子前日墜崖死。」上思子響,因嗚咽流涕。茹法亮頗為上所責怒,蕭順之慚懼,發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請收葬子響;不許,貶為魚復侯。
子響之亂,方鎮皆啟子響為逆,兗州刺史垣榮祖曰:「此非所宜言。正應云:『劉寅等孤負恩獎,逼迫巴東,使至於此。』」上省之,以榮祖為知言。
台軍焚燒江陵府捨,官曹文書,一時蕩盡。上以大司馬記室南陽樂藹屢為本州僚佐,引見,問以西事。藹應對詳敏,上悅,用為荊州治中,敕付以修復府州事。藹繕修廨捨數百區,頃之鹹畢,而役不及民,荊部稱之。
——《通鉴 齐纪二& 世祖武帝上之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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