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带着“我只要一直走,她就不会死”的信念,历时87天,徒步627英里的救赎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写了两部,虽然我只看完了第一部,但从第一章,哈罗德收到20年未见同事的信开始,心中就泛起一种,俩人中必有一人深深爱恋对方的感觉。
读完《一个人朝圣1》,会发现男主哈罗德的这段漫长旅程,无关爱情,可能只是因为自己生活不如意,略带女主曾替他顶错被解雇的愧疚之情。那爱着的一定是奎妮了,试想一个人走到人生终点,如果不是特别的爱,怎会给阔别20多年不见的人去信。
奎妮,暗恋着哈罗德一辈子,对方却一无所知,这个女人一定是善良且坚强的。奎妮这一辈子,守着对哈罗德的爱孤苦的走完一生。所幸,去给哈罗德的信有了回音,他要徒步来看她,这给了她活着的盼头,见面之后,奎妮带着笑安详地走了。
《一个人的朝圣1》是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一路上历尽身体上的病痛,心情跌宕起伏。边走边回忆自己不完美的一生,酗酒的父亲,出走的母亲,抑郁自杀的儿子以及冷漠的爱人。原生家庭的影响,使得他不懂爱与被爱,对儿子冷漠,以至于后来因为儿子自杀,夫妻关系陷入冰点。
哈罗德在路上遇见形形色色,各有苦难的陌生人,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 他很高兴那个世界里面的人安全无恙,也很庆幸自己跳出了那个世界。
印象很深的还有这样一段,哈罗德将他身上的东西悉数送人,轻装上阵。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
想起之前看过一句话:“人,大部份的痛苦,都是不肯离场的结果。没有命定的不幸,只有死不放手的执着。”
一切万事万物都是无常,都不可能永久存在,世上唯一不变就是人之善变。我们要学会放下,不要执着所谓的痛苦和快乐。理智的放下比愚蠢的坚持更有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2》还没开始看,只是单纯的不想看,不想看到为情所困的傻女人做的傻事。爱情要双向奔赴才有意义,否则只能是感动天感动地感动自己而已!
网友评论